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建设日新月异,公路交通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显著。
公路工程是修建在地壳表面的带状建筑物,路线穿越不同的自然单元,有时还会通过一些不良的地质环境,也就可能受到各种地质灾害的影响。同时,公路建设也可能引发各种地质灾害。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各种地质灾害对路基、路面和桥涵、隧道及其防护设施的稳定和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威胁,轻者导致交通受阻、行车舒适性降低,严重时会造成公路交通中断、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给公路沿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边防巩固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所以,公路地质灾害是造成公路损坏、影响公路畅通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而正确认识公路地质灾害及其主要类型与危害性,是公路地质灾害防治的前提。
1.1 公路地质灾害的定义
凡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条件的事件通称为灾害,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即人们常说的“天灾”和“人祸”。
我国自然灾害类型多,公路自然灾害主要有两大类:地质灾害(包括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路基沉陷与塌陷等)和气象灾害(包括暴雨洪水灾害、冰冻雪雾灾害、风沙灾害等)。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
一般而言,形成地质灾害必须有三方面的条件:①诱发灾害的因素(如地震、降水、冻融、河流冲刷和人类活动等):②形成灾害的环境(如山区、黄土地区、岩溶地区等);⑨灾害影响区有人类活动和社会财富分布(如各种建筑物、各种生活消费资料以及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库、公共设施等)。灾害灾情是这三者综合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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