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造价的基本概念
1.1.1投资的含义与分类
投资是指将一定数量的资财(有形的或无形的)投入某种对象或事业,以取得一定收益或社会效益的活动;也指为了获得一定收益或社会效益而投入某种活动中的资财。因此投资一词具有双重含义,它既指特定的经济活动,又指特种资金。
工程项目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资金作资本,建筑、购置、安装固定资产,从而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一项经济活动。
投资具有明确的主体性和目标性。主体性是指投资行为必然要有一个主体。投资主体可以划分三类:企业、个人和政府。各投资主体投资的目的不同,所追求的预期效益也不同。一般讲,政府投资主体,主要考虑的是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其投资主要投向非盈利性的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企业投资主体和个人投资主体主要考虑的是经济效益,主要投向盈利性项目以获取更大的效益。
近年来,随着社会体制不断完善和市场需求变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形成目前的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及其他投资四大框架。就全国范围而言,基本建设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在41%左右;更新改造投资占16%左右;房地产开发投资上升至18%左右;其他投资占25%左右。
1.1.2工程造价的含义与特点
1.1.2.1工程造价的含义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学术委员会于1996年9月10日讨论通过了对工程造价含义的界定意见:一是指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投资费用的总和;二是指建筑产品价格。工程造价的这两种含义都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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