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狭义的建筑工程市场<br> 狭义的建筑工程市场一般指有形建筑市场,以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即工程交易中心)。<br> 二、建筑工程市场的特点<br> 建筑工程市场的特点主要表现为:<br> 1)交易方式为买方向卖方直接定货,并以招标投标为主要方式。<br> 2)交易价格以工程造价为基础,企业竞争是企业信誉、技术力量、施工质量的竞争。<br> 3)交易行为需受到严格的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并趋向公开市场化。<br> 由于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价值量大,生产过程中不同阶段对承包单位的能力和特点要求不同,决定了建筑市场交易贯穿于建筑产品生产的整个过程。从工程建设的咨询、设计、施工任务的发包开始,到工程竣工、保修期结束为止,发包方与承包方、分包方进行的各种交易以及相关的诸如商品混凝土供应、配件生产、建筑机械租赁等活动,都是在建筑市场中进行的。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交织在一起,使得建筑市场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其他产品市场。<br> 第二节 建筑工程市场的主体<br> 建筑工程市场的主体指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主要各方,即业主、招标人、承包商和工程咨询服务机构。<br> 1.业主<br> 业主是指拥有相应的建设资金,办理好项目建设的各种准建手续,以建成该项目达到其经营使用目的的政府部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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