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特别注意对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的设置不得有重码的规定。例如一个标段(或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工程量时,此时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工程位编制对象,则第一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302001001,第二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302001002,第三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010302001003,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实心砖墙的工程量。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以“t”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小数四舍五人。
以“项”“个”等为计量单位的应取整数。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例如门窗工程有樘/平方米,,两个计量单位,实际工作中,就应该选择最适宜,最方便计量的单位来表示。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①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用来表述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实质内容,用于区分计价规范中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的清单项目。若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清单项目名称,就无从区分。②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必然直接决定了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因此,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得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得准确与否。③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从而引起在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会引起分歧,导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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