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方要根据项目的生产工艺特性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提出项目质量总目标,经过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评估,在多方案论证比较及优化的基础上,最终通过设计任务书明确规定出项目的质量水平及标准,作为业主方质量控制系统的目标。工程发包后,工程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上明确地反映出设计任务书所确立的质量目标,并且详细规定出设计、采购、施工等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承包方则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基本依据,逐级分解目标以形成承包方在合同环境下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各级质量目标。
项目质量目标的分解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
(1)从时间角度展开,实现全过程的控制。通过目标开展,把整个项目所要达到的产品质量要求与总体施工计划联系在一起,按照施工进度的要求,分解质量目标,明确什么时候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达到什么样的质量目标。同时,在一些工程关键时期建立质量目标考核点,以便考核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
(2)从空间角度展开,实现全方位和全员的质量目标管理。通过目标展开,把质量目标分解到项目实施的各方面,包括项目的各专业部门、各专业队、各作业组、各工序和各岗位,以全面落实质量目标。
2.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计划
无论是业主方的项目质量监控系统,还是承包方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都应有可行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根据企业的质量手册和项目质量目标来编制。
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可以按工作环节划分为总体质量计划和设计质量计划、采购质量计划、施工质量计划、试车质量计划、试验检验质量计划、生产准备质量计划、建成后服务质量计划等分阶段计划。
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也可以按内容分为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成本计划。质量工作计划主要包括:质量目标的具体描述和定量描述;项目建设质量形成的各工作环节的责任、权限的明确和分配;采用的特定程序、方法和工作指导书;重要工序(工作)的试验、检验、验证和审核大纲;质量计划修订程序;为达到质量目标所采取的其他措施。质量成本计划是规定最佳质量成本水平的费用计划,是开展质量成本管理的基准。质量成本分为运行质量成本和外部质量保证成本。
运行质量成本是指为运行质量体系达到和保持规定的质量水平所支付的费用,包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和外部损失成本。
(1)预防成本,是指为预防故障所支付的费用。鉴定成本是指为评定工程是否具有规定的质量而进行试验、检验和检查所支付的费用。
(2)内部损失成本,是指交付前因工程未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
(3)外部损失成本,是指交付后因工程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也即保修成本。
外部质量保证成本是指依据合同要求向顾客提供所需要的客观证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特殊的和附加的质量保证措施、程序、数据、证实试验和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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