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型施工企业。这类企业一般是规模相对较小或相对于企业经营规模而言承揽的工程任务相对较大。企业材料采购部门与建设项目联系密切,这种情况不宜分散采购而应集中采购。一方面减少项目采购工作量,形成采购批量;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对施工项目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城市型施工企业。是指在某一城市或地区内经营规模较大,施工力量较强,承揽任务较多的企业。我国最初建立的国营建筑企业多属于城市型企业。这类企业机构健全,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且施工项目多在一个城市或地区内分布,企业整体经营目标一致,比较适宜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采购模式。主要材料、重要材料及利于综合开发的材料资源采取统一筹划,形成较强的采购能力和开发能力,适宜与大型材料生产企业协作,对稳定资源、稳定价格,保证工程用料,有较大的保障。特别是当市场供小于求时尤其显著。一般材料由基层材料部门或施工项目视情况自行安排,分散采购。这样做既调动了各部门积极性,又保证了整体经济利益;既能发挥各自优势,又能抵御市场带来的冲击。
3)区域型施工企业。这类企业一般经营规模庞大,能够承揽跨省、跨地区甚至跨国项目。也有从事某区域内专业项目建设施工任务的企业。这类企业技术力量雄厚,但施工项目和人员分散,因此其采购模式要视其所在地区承揽的项目类型和采购任务而定。往往是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配合进行,分散采购和联合采购并存,采购方式灵活多样。
由此可见,采购管理模式的确定绝非唯一的,不变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以保证企业整体利益为目标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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