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72亿kW,稳居世界第一位。水电能源开发利用率也从改革开放前的技术可开发量不足10 9/5提高到27%。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的发展战略为中国水力发电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小水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为中国广大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促进了偏远山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开发小水电,农村水电地区的户通电率从1980年的不足40%提高到2008年的99.6%。
水电能源是我国能源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我国的水能资源开发率却相对较低(不足30%),我国的水电能源开发水平远低于世界上水能资源相对丰富的国家。中国水能资源丰富,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其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并不高。我国已探明的水能资源世界第一,但水电开发的程度远低于国外发达国家水平。虽然水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但由于受到环保、移民等因素制约,水电发展速度还不够快,水电比重还不够合理。来自水电部门的数据显示,中国水力资源可开发水力约5.4亿kW,目前开发的仅有1.2亿~1.3亿kW,开发度约为40%。而据国际大坝委员会统计,发达国家水电的平均开发度已在60%以上,其中美国水电资源已开发约82 %,日本约84%,加拿大约65%。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水电开发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尚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尤其是水能资源最为丰富的西部地区更是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同时,我国水电机组发电效能不高。从2008年数据来看,我国水电装机容量占整个发电机组装机容量的21.69%,但是只发出了占总电量16.4%的水电,水电效能指数为0.76,远低于其他水电国家。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我国水电机组实际发电量远远小于设计发电能力,机组运转效率不高。究其原因,除了我国水能资源季节分布不均之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龙头水库的调节能力以及大量老化陈旧、技术水平低、管理不善的水电机组存在造成的。
法规配套、电价低等五大因素制约着中国水电业的发展。包括三峡水电站在内的许多国内水电站,至今一直以低于火电的价格出售电力。对一些计划经济时代兴建的水电站来说,售电收入低这一点尤其突出。事实上,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以来,相关部门一直未出台水电适用该法的具体规定。水电上网难、电价低等是造成部分水电业主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求生存的原因。水电的上网电价应高一点,建立一个稳定的水电运行机制。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水电价格确定原则是“保本微利”,是根据投资额的多少算出来的,大部分水电站的电价低于火电价格,这违背了同质同价的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8年为解决火电成本上升而上调电价的同时,并未受到成本影响的水电价格也随之上调。有报告指出,以长江电力为典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对水电电价给予了较多上调,幅度依不同水电站而异。水电电价上调的主要依据是覆盖日渐增长的移民、环保等成本,鼓励清洁能源投资及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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