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对“非合作博弈”进行了相当全面的讲解,在这个框架内,我们可以将策略环境理解为通常字面上博弈(game)的含意。因为名词博弈意味着这样一种环境,其中两个及以上的对手进行才智的比拼,因此游戏中必然存在这样的相互依赖性,也就是一方的最优行为取决于他所相信的对方会采取的行动。我们通常也把博弈和一系列参与人所必须服从的规则联系在一起。比如说棒球,它是以比赛中需要服从的许多成文的规则为特征的:在球场上有多少选手,以及他们可以做什么;如何跑垒算做得分,如何算做出局,如何算做一局结束;如果有球迷干扰比赛的话必须怎么做;等等。再举个例子,休闲游戏大富翁(Monopoly)包括了对比赛规则的正式定义,从采取行动的次序到赢家的确定。规则等同于我们对博弈实际进行情况的一致认同能力,因此对游戏规则的详细规定是正式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部分。<br> 非合作博弈论区别于其他研究策略的理论框架的一个主要特征是:非合作的框架把所有行为人的行动都当成是个别行动(individtlal actions)。个别行动指的是一个人进行自主决策,而与这个策略环境中的其他人无关。因此,确切地说,非合作理论研究的是策略环境中的个别决策问题。这个理论框架并没有排除一个人限制另一个人选择权的可能性;也并非与参与人进行群体决策的情况不相容。在群体决策的情况下,非合作理论模型要求理论学者规定如何做出决策的程序。这个程序包括了规定行为人如何就选择权进行谈判,其中可能有讨价及还价(都视为个别行动)。事实上,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所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可以模型化为个别行为。<br> 将行动看作是个别行动也许是在策略环境下将参与人的选择模型化的一种最真实的方法。这也意味着人们必须怎样去研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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