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国是第三世界的一个成员,过去也曾遭受西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歧视和压迫,深有切肤之痛,至今仍记忆犹新。所以我们同情一切遭受种族歧视和压迫的人民,坚决支持联合国为消除种族主义罪恶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动。1981年和1983年,我国政府先后决定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和《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并批准了《防止并惩治灭绝种族罪行公约》。1983年在联合国召开的第二次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的世界大会上,宣布了第二个“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十年行动计划”,我国代表当即表示支持和响应,并呼吁“各国政府,各国际组织和机构承担义务,普遍严格地执行联合国有关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的一切决议和决定”。我们民族研究所和我国其他学术机构,一定要配合这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关于种族问题的理论研究,为在国际范围内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目前,在世界上仍然存在着各种不同形式的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特别是在南非,种族主义表现得尤其突出。南非当局不顾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对它提出的多次呼吁、建议和谴责,断然拒绝取消种族隔离政策,公开将“种族隔离”制度,奉为基本国策,并且将这种罪恶的制度推行到它所非法占领的纳米比亚。这是根本违反联合国宗旨和原则的,是向主持正义的世界人民的挑战,是对人类尊严的凌辱,是对人类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侵犯和践踏。所以,我们要坚决支持联合国对南非当局所采取的各种制裁措施,并且,要从理论上和事实上不断揭露其“种族隔离制”的反动实质。
“种族隔离”是起源于南非荷兰语的一个单词,意思是“分离”。南非当局美其名日“分别发展”。实际上是只让白人发展,不让黑人发展!南非当局1911年以来所颁布的350多项种族主义法令,都是为了卡黑人的脖子,限制黑人的发展。例如,1951年颁布的《集团住区法》,1952年以来几经修订的《通行证法》,1953年公布的《班图教育法》,1962年公布的《反破坏法》等等,哪一项不是为了限制黑人的自由!哪一项不是为了剥夺黑人的权利!哪一项不是为了扼杀黑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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