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恢复老会员的组织关系,认真细致地做好会员登记、会员证核查、会员关系转接等工作。
(3)发展新会员。按照规定,经上级工会批准建立的工会筹备组可代行接受新会员的职权,待工会委员会正式建立后完备人会手续。因此,在严格把握会员条件和自愿人会的前提下,入会方式要方便职工、灵活机动。
(4)建立工会小组。发展会员后,应根据基层单位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工会小组。
(5)负责与上一级工会和有关部门协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会正、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正、副主任人选并组织会员民主推选确定有关候选人;如需建立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还要按照规定的结构和比例,组织会员推选会员代表,审查批准会员代表资格。
(6)筹备会员(代表)大会,组织好各项选举工作。
(7)整个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及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名单,应及时报上一级工会批复。
第四节会员组织发展工作
一、入会宣传动员工作
职工群众是工会的社会基础。职工群众自愿加入工会的积极性和广泛性是组建工会的根本动力。特别是现实中存在大批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会意识淡薄、入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如何激发职工入会的内在动力,是工会组建工作必须着力解决好的首要问题。因此,做好工会组建工作,一定要加大宣传造势的力度。
(1)不仅要向党政组织和企事业领导宣传,更重要的是广泛深入、耐心细致地搞好面向职工的宣传,通过各种喜闻乐见、入耳人心的方式让他们认识工会,了解工会,知晓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和自身的地位责任,增强职工自愿加入工会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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