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为例,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集中,首先是职能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进行集中,然后各个职能审批部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进行办公,即使审批事项之间没有关联性,也要进行集中提供一站式服务,主要是为了方便申请人。如普遍实行的“两集中”,指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设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清理和归并行政职能部门的审批职能,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成立集中行使审批、服务职能的行政服务处(室);在此基础上,行政服务处(室)成建制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办公。二是限时,对每个审批环节都严格规定审批时间,尽最大可能压缩审批时间,重点项目采取限时办结原则,“接待受理窗口”实行承诺限时服务。如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规定,从受理之日起,市级审批权限内的所有审批事项(要件材料齐备)原则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限。同时采取超时默许制,指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申请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如果不做出是否审批行政许可的决定,又无法定事由准许延长时限,则确认为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被批准;同时,默许窗口或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补齐相关手续并承担法律责任。三是连续,确保审批服务的连续性,可以随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如AB角工作制,指在工作时间内A角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角责任人主动顶岗,确保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工作顺畅运行;本制度所称的行政审批服务AB角包括领导审批AB角和岗位审批AB角。实行首问负责制,即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群众和企业负首问责任;对属于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当准确、清楚地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报材料齐全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受理或办理;可以当场更正的申报材料,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书面告知需要补报的所有材料;不属于中心办理的事项,要指引群众和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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