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对手交锋的时候,美国警察总是能够纯熟地运用各种技巧,让对方从心底里对自己产生敬畏之情,然后再向其进行攻击。可以说,这种先声夺人的招数在美国警察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屡试不爽。其实,这种技巧的核心也非常简单,那就是立威造势,通过打压对手的心理防线,抬高自己,这种咄咄逼人的姿态在很多时候都能起到非常显著的作用。美国前纽约市长伯纳德·克里克认为:“犯罪分子都是外强中干的纸老虎,在和他们交手之前,你掌握主动的最简单办法就是,让自己显得冷酷且更强一点。”
在那封电子邮件中,布鲁宁一共列出了四个可疑之处。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关于嫌疑人眼珠转动方向的问题。在回答说自己“一直都在家中看球赛”的时候,萨菲尔的眼睛稍稍向右上方斜瞟了几下,这实际上是大脑开始构思、想象的表现。因为人的左脑控制躯干右半边,它主要管理语言、逻辑、创造等,所以眼珠向右倾斜的动作往往表明这个人在说谎。凭借这一点,布鲁宁教授认为,萨菲尔很有可能当时根本就没有看球赛。
说到从细节方面考量一个嫌犯,如果美国警察说自己是第二,那么恐怕就没有人敢自称第一了。在审讯嫌疑犯的时候,经验丰富的美国警察会将对方的所有表现尽收眼底,这样的例子多不胜数。比如,有一名罪犯被捕之后,拒不交代合谋同党,结果警察就将一大堆照片放到他的面前。当看到其中两张照片时,罪犯的眼皮眨了一下,警方就从这一细微的差别中得到了有效信息,确认了照片上的人就是犯罪分子的事实。
布罗姆教授总结说:“可以看出,里德总是在不断地试图吸引他人的注意力,这实际上是一种隐晦的自卑心理在作祟。对于里德来说,他害怕遭到其他人的忽视,所以总是想要做出一些引人注目的事情。事实证明,这类人在人格方面往往是软弱的,他们在感受到强压的时候很容易产生屈服的意愿,而里德正是这样的人。”
在冲着犯人咆哮的时候,一定要让自己显得更加果断一些。对于这一点,雷诺警长做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比喻:“NBA的篮球裁判们看上去很公平,明断秋毫,但实际上他们也不能保证自己的每一次判罚都是正确的。他们要做的,就是让自己时时刻刻看上去都无比坚定。”
就像篮球场上的裁判那样,如果在做决定的时候显得犹豫不决,球员们就会怀疑“他真的是这样想的吗”、“他其实也不能确定”等。这样,很容易让彼此陷入互相的猜忌当中。其实美国警察在审案的时候也非常重视这一点,他们在咆哮的时候显得无比自信,以致这种不容置疑的神情让每一个罪犯都胆战心惊,而经过一次又一次地冲击之后,这些人缴械投降,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在所有罪行当中,对拉米雷斯触动最大的就是残忍杀害温考太太的案子。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更重要的是,在整个行凶过程中,他一手制造了令人作呕的血腥现场,还发生了奸尸这样极度扭曲的变态行为。可以说,对于自己的兽行,连拉米雷斯自己都震惊了,因此他花费了八个月的时间来调整、适应自己内心当中的邪念。这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而当皮拉斯警官将当时的照片再一次呈现在他面前时,无疑使他压力倍增。所以,使他陷入被动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著名文学理论家乔纳森·卡勒在一次演讲当中说过这样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话:“好莱坞对于美国的意义,绝不仅限于它为我们的联邦创造了无数的经济财富,它在娱乐大众的同时,还为这个民族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和人气推广,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按照卡勒教授的观点,电视传媒为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形象塑造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以致在不知不觉中,美国警察早已经在民众的潜意识中树立起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形象。
回到警局后,安德鲁向上级请示组织成立了一个“7·13专案组”,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破获这起命案。安德鲁认为,这桩命案极不正常,凶手在杀人后,残忍地将被害人肢解了,并且被害人的生殖器官不翼而飞,身上还有不下二十几处的刀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极有可能是一起报复谋杀案,而报复的手段显然不符合正常人的心理状态。
对此,安德鲁指出,装有受害人尸体的黑色旅行箱可以作为案件的一个侦破点。虽然黑色旅行箱看上去很普通,没什么疑点,但仔细一想,罪犯为什么不用红色、蓝色等旅行箱,非要用黑色旅行箱呢?而且,罪犯完全可以将分解的尸体焚烧得一干二净,而他却选择了将尸体装进黑色的旅行箱中。这其中到底隐藏或暗示了什么呢?
当时的行为主义心理专家斯金纳曾指出:对于有变态心理的罪犯而言,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时常会幻想一些谋杀的行为。这种幻想除了内心存有的某种仇恨心理外,还源于想要保护自己的恐惧心理。而这两种心理都是不正常的,如果长期得不到纠正,极有可能会演变成为犯罪心理和行为。他们总是将自己的想法和情绪统一禁闭起来,无法融入社会,尽管他们很聪明,有的还有反侦探能力。但他们却不知道自己的缺陷所在,总是把谋杀行为作为一种泄愤的方式。
对于这一个结论,梅隆博士解释说,这其实是援用了数学中的反证法。在犯罪心理学中,有人将之称为“逆向推理法”,而心理学家们则将其称作“演绎性推理法”。它是指对问题的目标状态进行推理或演绎,直到推算或演绎出通往初始状态的方法和路径。
在犯罪心理学中,“演绎性推理法”的证法的基本形式是:当你需要证明A命题是否成立,就需要先假设与A命题相互对立(互相矛盾,且概率相加为一)的B命题成立,假设B命题成立,再通过证据或理论进行演绎,得出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B命题实际上是错误的,即A命题成立。
在这起案件的“魔鬼军队”打来电话的环节中,需要证明“魔鬼军队”和真正的凶手是否是同一人,“魔鬼军队”是否在误导警方的判断,利用“演绎性推理法”的证法就是:假设“魔鬼军队”与真正的凶手不是同一人,那么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很明显,他这样做是不合理的,除非凶手是故意干扰和误导警方的视线和判断。因此,“'魔鬼军队'与真正的凶手不是同一人”的假设不成立,即“'魔鬼军队'和真凶是同一人”的论证成立。
梅隆博士表示,那些试图误导他人的罪犯,往往会下意识将自己“隐藏”起来。这种“隐藏”不单纯指形体方面的收敛,还会涉及到思维认知上。对于本案的罪犯而言,他在为自己虚张声势的同时,也给自己戴上了“自信”、“傲慢”的面具,这一点在他与外界沟通的电话和书信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但很显然,这些浮露在外的特征并不是这个罪犯本身的特质,警察们只要“反其道而行之”,就能够轻易认识到罪犯实际上是一个自卑而内敛的人。
在分析这一案件时,桑达教授做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比喻,那就是如果你将萝卜挂在驴子的前头,那么他会以为自己一直是处在主动地位的。也就是说,这头驴子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别人为它设计的陷阱之中,还一门心思认为自己才是整个事件的主导者。
在和麦考瑞交涉的时候,香克利也将对方放在了“主导者”的位置上。从表面上来看,麦考瑞决定飞往英国和香克利结婚,并向警方索要一架飞机,这些事情都是他自己决定的。但实际上,他的主导地位根本就没有受到认可,香克利根本就不会跟他完成他的这些“愿望”。控制一切的感觉是非常好的,而这也很容易麻痹一个人的思维,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麦考瑞的攻击性、反叛性实际上被极大地降低了。
在和对手打交道的时候,美国警察还非常善于通过“花言巧语”来拉拢彼此之间的关系,以期对工作有所裨益。因为在很多时候,他们都需要和普通市民打交道,如果这个时候依然摆出一副牛气冲天的姿态,那么他们离被驱逐出警队也就不远了。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菲利普·津巴多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普通市民和罪犯的心态是不同的,罪犯在气势上很显然要矮上一个档次,警察可以唬住罪犯,但却无法驱使百姓。”这实际上也在暗示着一个事实,即美国警察在面对不同人群的时候,会采用不同的应对措施,比如在普遍市民面前,他们就常常使用甜言蜜语。
太极这一门功夫,实际上蕴含了非常高深的哲学意味,它的核心就在于“借力打力”。美国警察对此也有过深入研究,在他们看来,一个真正的警察,就需要学会向别人求助,借用他人甚至是对手的力量来对抗敌人。美国著名五星上将、联邦海军统帅威廉·丹尼尔·莱希曾经说过:“适当地回避是为了更好地进攻,利用他人的优势反击回去,才能给对方最致命的打击。”就眼下的情况来看,关于借助他人的力量来完成任务,美国警察在这方面做得还不错。
前美国国家安全局副局长威廉姆·科威尔说:“在与对手交涉的过程当中,我们一定要注意把握好进与退之间的关系。在我看来,比起先打雷后下雨,我更欣赏的是先下雨,后打雷。”按照他的观点,人们在达到自己的目的之前,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低调,然后突然奋起,给予敌人致命的一击。美国警察对于这种强大的心理压制非常赞同,他们一致认为,先松后紧的交涉方式能为自己的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帮助——先松后紧的交涉方式可成功将罪犯的心理防线打破,很多犯罪分子都难以承受这种落差,他们很容易就背负上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以致最后不得不选择同警方合作。
在爱德华兹的带领下,两名警察很快就找到了达默的屋子。当时,这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狂正一脸轻松地翻阅报纸,对于警察的到来,他显得毫不在意。但是,他在冰柜当中存放的人头和切好的人肉,却促使来到他家的两名警察将他带进了警察局。被带到警察局之后,达默一开始选择了沉默。
看得出来,达默是一名非常狡猾的罪犯——他拒绝在律师到来之前做出任何有可能让自己陷入被动的事情。而在得到律师授意之后,达默开始采取以攻为守的战术来和警察对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当你与一个人交谈时,对方的眼神总是左顾右盼、闪烁不定,一旦与你的视线相撞,就会迅速地移开。在这种情形下,你可能会觉得他心中隐藏着某些事。其实,这种担心是有科学依据的,德国著名心理学家埃里克·杨施曾经说过:“就心理学而言,回避别人视线的行为,往往被认为是一方不愿意被对方看见内心的投射,即隐藏着不想被对方知道某种秘密的可能性极大。”可见,视线的转移往往被视为内心活动的反映。在与人谈话的过程中,多留意一下对方的眼神变化,尤其是视线的转变,或许就能从中了解到更多不为人知的真实的秘密。
本案侦破之后,埃克斯的上司约瑟夫·达米柯在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道:“埃克斯的工作非常出色,尤其是他对疑犯眼神和表情的分析。这不仅是一种看透人心的技巧,更是一种快速破案的方法。”卡拉波在入狱不久后还给埃克斯警官写了一封信,在信的最后他如此写道:“你能够通过我的眼神和表情就认定我是杀人犯,我很佩服你。”
经过多年的实战总结,美国警察认为,一些说谎者在撒谎的时候,通常都会用一些隐蔽的小动作来掩饰自己的谎言,但是无论他们怎样掩饰,他们脚部的姿势所发出的信息都是难以掩饰的。对此,美国佛罗里达州警局的警察詹姆斯·格利昂曾经做过一项测谎实验——他把两个疑犯分别放到不同的环境中,然后问他们相同的问题。第一名测试者在整个测试过程中表现得很平静,没有过多的小动作,而且他的脚部姿势和身体其他部位都表现得很协调;第二名测试者则总是企图用一些小动作来掩饰内心的不安和紧张,因为他深知自己在撒谎。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华生·约翰·布鲁德斯曾经说过:“不要小看一个人说话声音的高低,这其中蕴含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只有懂得认真分析,便能揭开隐藏在这个人心里的秘密。”布鲁德斯经过多年研究认为,人说话声音的高低与其内心的心理状态有必然的联系。通常情况下,那些充满自信的人说话声音会非常洪亮,而缺乏自信或者底气不足的人则会压低说话的声音。另外,当一些人试图掩饰自己内心的紧张的时候,说话声音就会从高降到低;而一些人为了隐瞒一些事情,通过说话声音也可以体现出来。
实战中的美国警察会牢牢记住布鲁德斯说过的这句话,并将其作为成功侦破案件的有效手段之一。美国卡罗来纳州格林维尔城警局的人员就是这样做到的。
从医学角度来看,人的眼睛在五个感觉器官中是最敏锐的,因此有人将其称为“五官之王”。很多科学家及心理学家都认为,眼睛会流露出一个人最真实的想法,人类心里最深处的欲望和感情,也会在第一时间反映到眼神的变化上。因此,观察一个人眼神的变化,不仅有利于彼此之间的沟通,还能知晓对方的真实心理状态。
奥古拉·佩尔是一名有着十五年警龄的资深警员,他曾与无数犯罪分子进行过交锋,也曾创下了无数功绩。在他的实战经验中,通过眼神的变化来透视对方的心理,是一种打击对方的有效方法。因为这种方法能够快速地瓦解对手的心理防线,从而对其实施心理操控。
其实,这种方法由来已久,但是能像奥古拉o佩尔将它运用得如此娴熟的警察却不多。可以说,一个人所表现出的最明显也是最不容易被掩饰的部分,不是经过包装的语言,也不是虚假的肢体动作,而是眼神的变化。为了说明通过眼神变化读懂人心的重要性,让我们先来看看这样一个发生在奥古拉·佩尔身边的案例。
为了弄清人的病态性格与犯罪行为的关系,美国芝加哥大学的达里奥教授曾经花了三年的时间,利用动物做过这样一项研究实验:达里奥教授把性格各异的一群猴子关在一个空间里,然后连续三年观察它们的行为。研究结果发现,最先被同伴攻击而亡不是性格内向身体瘦弱的猴子,而是那些性格暴躁且有很强攻击性的猴子。因为这些猴子在攻击他人的同时让自己陷入到了四面受敌的处境。同时研究还发现,缺少父母关心的猴子的性格要么变得内向孤僻,经常被其他强壮的猴子欺负;要么变得性格暴躁、冷酷无情,而且更具攻击性。
因此,达里奥教授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猴子的友好行为或攻击性行为很可能源自于家庭氛围以及先天的性格,而同属于灵长类的人的情形也与它们相似。也就是说,猴子在日常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攻击性行为,与它们的性格有极大的关联。这一发现支持了有关人类在某些社会行为上源自于原始性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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