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民系居民不少是古越族人的后裔,因此广府清明习俗具有中原汉人的古风遗韵,也有百越古族的独特禀赋。在岁时节日民俗方面,节日的仪式活动处处可见岭南特色与中原的传承因素。相传,北宋时,珠江沿岸地区已普遍兴起清明节扫墓风俗。所谓扫,即剪除墓地周围杂草,略加整理之后,用白色墓纸、冥之类遍布于坟上,用小泥团压住;布完墓纸之后,于坟前摆置糕饼、蛋品、猪肉等供品,点燃香烛,跪拜和恭焚冥纸钱,然后燃放爆竹。“明清之时,北方对寒食清明不太重视,故北方的文化重心已向南移,因此,北方的节俗也被岭南广州一带的人民接受。特别有趣的是,岭南人过清明十分重视的是扫墓”(韩养民,郭兴文《中国古代节日风俗》)。清明的墓祭习俗,基本承袭中原而来。仪式内容也大致相同。传统社会中,先人一般都被埋葬于山里,故广府人习惯称祭祖(扫墓)为“拜山”。<br> 广州人极为重视清明这个扫墓祭拜先人的日子,周边市区也不例外。如《花县志》(1890年版)载,“‘清明’具筵上墓。祭毕,群饮祖墓,则颁胙肉。墓远者依次往祭,至一月乃巳(己),谓之‘闭墓’也”,旧俗,广州人在清明的前四五天。在家中的祖宗牌位前和门口插、挂上一柳枝以避野鬼。广州人将杨柳称为“鬼怖木”。清明一周后拔除,祭祖插柳的风俗在《增城县志》(1921年版)也有相应记载,“‘清明’前一日,作糍以代饭,袭古寒食禁烟遗意。‘清明日’插柳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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