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件,编号:标本l~5。此类瓦当当面平素无纹,其当面直径大多在12厘米左右。制法以第①种为多,一次性制成后,切割时可任意一分为二。标本2、3较为特殊,当面可见宽窄不等的、略高于当面的边框,应是用第②种制法制成的。另在一件标本(标本5)上可见到瓦当当面留有用锯弓类细绳拉割而形成的弧弦纹切割痕,应不是在瓦当模内制出或制出后又经线切割而成的。这类素面瓦当的时代大多偏早,应属东周时期的魏国时代。此类素面瓦当在魏都安邑之前的芮城县古魏城址(离夏县不远)内多有发现,可以看出两者在文化上的延续关系。当然,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材料来看,在禹王城遗址上,第一期的偏后阶段以及第二期偏早阶段皆有素面瓦当的发现,作为后期延用这是很正常的,另外这也应与具体建筑物的特定性质、等级有密切关系,但目前尚无明确的解释。可以肯定的是,将这批素面瓦当的时代大多归入第一期偏早阶段即第1段应该是可信的,其后会有延用,但数量不会多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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