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地理志》说:
齐地,……汤时有逢公柏陵,殷末有薄姑氏,皆为诸侯,国此地。至周成王时,蒲姑氏与四国共作乱,成王灭之,以封师尚父,是为太公(《史记·周本纪》也说:“东伐淮夷,践奄,迁其君薄姑。”《书序》云:“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薄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但皆无灭蒲姑以封太公的事)。
《史记》的《周本纪》与《齐太公世家》都说太公封于齐是武王时的事。《汉书》明白的抛弃那种旧说,另说太公封齐是在成王时四国乱平之后。现在看来,《汉书》所说,似近于事实。不但太公封齐在四国乱后;伯禽封鲁也应该在周公东征四国之后。“四国”之说,向来不一致:《诗毛传》以管,蔡,商,奄为四国;孔颖达《左传正义》说杜注的“四国”为管,蔡,禄父(武庚),商奄。《尚书·多方》开端即云:
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
此时武庚、管、蔡已灭,然而还用“四国”之名,可见管、蔡、武庚不在“四国”之内。“四国”似是指东方的四个殷旧部,其一为殷本部,其二为商奄(奄有大义,“商奄”犹言“大商”,犹如说“大罗马”、“大希腊”),其三为薄姑,其四不能确定,也许即是“徐方”。此皆殷文化所被之地。薄姑灭,始有齐国;商奄灭,始有鲁国。而殷本部分为二:其一为宋,承殷之后,为殷文化的直接继承者;其一为卫,封给康叔,是新朝用来监视那残存的宋国的。此外周公还在洛建立了一个成周重镇。
我们现在读《大诰》,《多士》,《多方》,《康诰》,《酒诰》,《费誓》等篇,我们不能不感觉到当时的最大问题是镇抚殷民的问题。在今文《尚书》二十九篇中,这个问题要占三分之一的篇幅(《书序》百篇之中,有《将蒲姑》,又有《亳姑》)。其问题之严重,可以想见。看现在的零碎材料,我们可以看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倒殷之后,还立武庚,又承认东部之殷旧国。第二步是武庚四国叛乱之后,周室的领袖决心用武力东征,灭殷四国,建立了太公的齐国,周公的鲁国。同时又在殷虚建立了卫国,在洛建立了新洛邑。然而周室终不能不保留一个宋国,大概还是承认那个殷民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不能不在周室宗亲(卫与鲁)、外戚(齐)的包围监视之下保存一个殷民族文化的故国。
所以在周初几百年之间,东部中国的社会形势是一个周民族成了统治阶级,镇压着一个下层被征服被统治的殷民族。傅斯年先生说“鲁之统治者是周人,而鲁之国民是殷人”(引见上文)。这个论断可以适用于东土全部。这形势颇像后世东胡民族征服了中国,也颇像北欧的民族征服了罗马帝国。以文化论,那新起的周民族自然比不上那东方文化久远的殷民族,所以周室的领袖在那开国的时候也不能不尊重那殷商文化。《康诰》最能表示这个态度:
王曰,呜呼,封,汝念哉!……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耆成人,宅心知训。一同时为政治上谋安定,也不能不随顺着当地人民的文化习惯。《康诰》说:
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
汝陈时臬事,罚蔽殷彝,用其义刑义杀。
此可证《左传》定公四年祝佗说的话是合于历史事实的。祝佗说成王分封鲁与卫,“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而他封唐叔于夏虚,则“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杜注:“皆,鲁卫也。启,开也。居殷故地,因其风俗,开用其政。疆理土地以周法。索,法也”。)但统治者终是统治者,他们自有他们的文化习惯,不屑模仿那被征服的民族的文化。况且新兴的民族看见那老民族的灭亡往往由于文化上有某种不适于生存的坏习惯,所以他们往往看不起征服民族的风俗。
《酒诰》一篇便是好例:
王日,封,我西土……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
这是明白的自夸西土民族的胜利是因为没有堕落的习惯。再看他说:
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
这就是说:我们不要学那亡国民族的坏榜样!但最可注意的是《酒诰》的末段对于周的官吏,有犯酒禁的,须用严刑:
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
但殷之旧人可以不必如此严厉办理:
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
在这处罚的歧异里,我们可以窥见那统治民族一面轻视又一面放任那被征服民族的心理。
但殷民族在东土有了好几百年的历史,人数是很多的;虽没有政治势力,他们的文化的潜势力是不可侮视的。孔子说过: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这是几百年后一个有历史眼光的人的估计,可见周朝的统治者虽有“所损益”,大体上也还是因袭了殷商的制度文物。这就是说,“殪戎殷”之后,几百年之中,殷商民族文化终久逐渐征服了那人数较少的西土民族。
殷、周两民族的逐渐同化,其中自然有自觉的方式,也有不自觉的方式。不自觉的同化是两种民族文化长期接触的自然结果,一切民族都难逃免,我们不用说他。那自觉的同化,依我们看来,与“儒”的一个阶级或职业很有重大的关系。
在那个天翻地覆的亡国大变之后,昔日的统治阶级沦落作了俘虏,作了奴隶,作了受治的平民。《左传》里祝佗说:
分鲁公以……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铸氏,樊氏,饥氏,终葵氏。
这是殷商亡国时的惨状的追述。这十几族都有宗氏,都有分族类丑,自然是胜国的贵族了;如今他们都被分给那些新诸侯去“职事”于鲁卫,——这就是去做臣仆。那些分封的彝器是战胜者的俘获品,那些“祝宗卜史”是亡国的俘虏。那战胜的统治者吩咐他们道:
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今予惟不尔杀,……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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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
胡适之不过时证明了我们四十年来没进步。他是我们思想界的伟大领袖,他对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贡献是石破天惊的、不可磨灭的。
——李敖
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张爱玲
我个人就认为,与胡适同一阶层,或更高阶层的中国文化巨人,不超过一百人。而在这一百位巨人中,适之先生是最近和最后的一位,却不是最低的一位。
——唐德刚
四十年来,能够‘一以贯之’地相信他所相信的,宣传他所相信的,而在四十年间,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以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
——李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