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德看来,所谓的科学知识,虽然具有普遍和必然的意义,但它只是天赋观念或先天“形式”对经验材料进行整理的结果,因而仍然是关于现象世界的,只对经验对象有效,并不反映自在之物的本来面目。据此康德认为,常人所说的“理性”,只能叫做“悟性”(也称“知性”),而真正的理性应该是思维超越现象世界去把握自在之物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康德的认识论里,人的认识能力被分成了“感性”、“悟性”和“理性”三等,它们的对象分别是现象世界和自在之物。
按康德的划分,感性和悟性的对象均为现象世界,二者的差别在于:在整理经验材料时,感性认识凭借的是“时间”和“空间”这两种先天的“直观形式”(也叫“纯形式”),而悟性所凭借的则是一些先天的“思维形式”,即天赋范畴(也叫“纯概念”)。纯形式只能帮我们将知觉在空间上区分出前后、上下、左右,在时间上区分出过去、现在和将来,由此所得的是直观知识,如形状、大小、动静等。而天赋范畴则可帮我们把经验事实联系起来,做出判断,得到带有规律性的命题。譬如靠着因果范畴,就可以把“太阳出来”和“气温升高”两个现象联系起来,做出“太阳一出,气温升高”这样的假言判断。
康德参照亚里士多德的十个范畴,经过修改增补,提出了四类12种悟性范畴。这些范畴包括:能够确定有无的“质”,可以知道多少的“量”,以及反映相互关系和发展模式的因果性、可能性、必然性等等。黑格尔高度评价了康德所制定的“悟性”这一术语,认为“明确地提出知性与理性的区别”,“这不能不说是康德哲学的一个重大成果”①。到下篇我们将会省悟:这一成果的确重大,它对我们彻底弄通辩证法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康德指出:悟性认识是基于经验,基于具体事物间的关系的,因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而关于自在之物的知识则应该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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