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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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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洪门志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39255330
  • 作      者:
    朱琳著
  • 出 版 社 :
    江西教育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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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金庸《鹿鼎记》中出现的天地会社团、“反清复明”口号乃至陈近南等人物,皆非杜撰,朱琳这本《洪门志》即有写录。洪门长期处于秘密状态,其间的史实各家颇多争议,这本写定于1940年的《洪门志》对于历史叙事甚为严谨,本着纠正“数典忘祖”现象的写作初衷,除了对洪门缘起详细记录外,还用较多笔墨录入了洪门的规矩、条语、令词等。
  完整重现中国第一帮派。
  还原江湖真相,重现洪门盛况。
  门朝大海,三合河水万年流。
  地震高冈,一脉溪山千古秀。
  第一誓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我之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尔妻我之嫂,尔子我之子侄,如有背誓,五雷诛灭。
  第二誓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钱埋葬,一遇白绫飞到,以求相助者,当即转知。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第三誓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以及江湖之客到来,必餐,如有诈作不知,以外人看待,死在万刀之下。
  第四誓洪家兄弟,虽不相识,遇有挂出牌号,说起投机,而不相认,死在万刀之下。
  第五誓洪家之事,父子兄弟,以及六亲四眷,一概不得私传,有将衫仔腰凭与本底,私教私授,以及贪人钱财,死在万刀之下。
  第六誓洪家兄弟,不得私做眼线,捉拿自己人。即有旧仇宿恨,当传齐众兄弟,判断曲直,决不得记恨在心。万一一误会捉拿,应立即放走,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第七誓遇有兄弟困难,必要相助,钱银水脚,不拘多少,各尽其力。如有不加顾念,五雷诛灭。
  第八誓如有捏造兄弟逆伦,谋害香主,行刺杀人者,死在万刀之下。
  第九誓如有奸淫兄弟妻女姊妹者,五雷诛灭。
  第十誓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银钱什物,或托带不交者,死在万刀之下。
  第十一誓如兄弟寄托妻子儿女,或重要事件,不尽力竭力者,五雷诛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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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洪门志》详述了中国第一大帮派“洪门”的起源和发展,以及洪门的帮会结构、帮会规则、斗争策略、隐语切口等,也讲述了历史上真实的“洪门五祖”、陈近南、孙中山、秋瑾等洪门前辈的事迹,是第一部完整描述洪门的著作,可称“一部关于洪门的百科全书”。
  以洪门为源头,天地会、三合会、哥老会,乃至今日香港台湾地区的新义安、竹联帮等,构成了中国秘密社会的发展史。万法归宗,洪门乃是中国近现代秘密社会的最早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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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四条:人员宜得也。本会按年公举办事人员一次,务择品学兼优、才能通达者;推一人为总办,一人为会办,一人为华文文案,一人为洋文文案,十人为董事,以司会务。大凡举事,必齐集会员五人,董事十人,公议妥善,然后施行。
  第五条:交友宜择也。本会新收会员,须由老会员二人介绍,经董事会查其心地光明,确具忠义,有心爱国,愿为其父母邦竭力,当众自承其甘愿入会,一心一德,矢信矢忠,共挽中国危局;亲填名册,并即缴会底银五元,由总会颁发收条收执,以昭信守,是为会员。若各处支会,则由该处会员暂发收条,俟将会底银缴报总会,取到凭照,然后换交。
  第六条:支会宜广也。凡四方有志之士,皆可仿照章程,随处自行立会。惟不得在一处地方分立两会,无论会员多至几何,皆须合而为一。凡每新立一会,至少须有十五人方可成立。成立之初,所有缴底领照之事,必须托附近老会员代为转达总会,待总会给照认妥,然后该支会方能与总会互通消息。
  第七条:人才宜集也。本会需才孔亟,无论中外人士,倘有心益世,愿为中国尽力,皆可收入会中;待将来用人,各会可修书介绍总会,以资臂助。故今日广为搜集,乃各支会之职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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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1
第一章 帮会概论/1

第二章 历史/5
第一节 提要/5
第二节 阶段/5
第三节 总论/17

第三章 宗考/19

第四章 历代山堂会社考/21

第五章 组织纲要/25

第六章 规律/29
第一节 立誓/29
第二节 规则/35
第三节 家法/40
第四节 兴中会章程/40

第七章 汉留文字/45

第八章 文书/47
第一节 开山檄文/47
第二节 入会志愿书(又称红单)/48
第三节 证书/49

第九章 旗帜印信木斗歌句/57
第一节 旗帜/57
第二节 印信/60
第三节 木斗/62
第四节 歌句/64

第十章 隐语/67
第一节 分类用语/67
第二节 海湖用语/78

第十一章 暗号/87
第一节 各种应用法/87
第二节 茶碗阵/89

第十二章 应用俗语/105

第十三章 入会手续及各项规则/109
第一节 人会/109
第二节 香规/110
第三节 聚会规例/111
第四节 礼节/112
第五节 图示/114
第六节 例禁/115
第七节 四大盟兄/116

第十四章 各种史实考录/117

第十五章 开山仪式/135
第一节 香堂总考/135
第二节 香堂设置/136
第三节 小香堂规定/138
第四节 圣位图/139

第十六章 香堂秩序/141
第一节 大香堂/141
第二节 简便香堂/143

第十七章 香堂令词(全堂令)上/145
第一节 布置山堂/145
第二节 内八堂执事/147
第三节 外八堂执事/151

第十八章 香堂令词(各种用令)下/159
第一节 香堂执事/159
第二节 考录/172

第十九章 条语分类“全堂条”(上)/177
第一节 布置山堂/177
第二节 开香堂/180
第三节 香堂执事/185
第四节 上香/186
第五节 香堂完毕/188
第六节 字号大爷用条/190
第七节 宝条/190
第八节 红堂条(又称采堂条)/191
第九节 闯香堂/193
第十节 敬奉全堂/197
第十一节 内八堂交接/204
第十二节 外八堂奉赠/207

第二十章 条语分类“各种用条”(下)/211
第一节 盘问条/211
第二节 撒手问/222
第三节 交际条/222
第四节 拜码头/229
第五节 斗法条/232
第六节 和解条/234
第七节 训诲条/236
第八节 恭贺全堂及洪门根本条/237

第二十一章 各种条语考录/241
第一节 条语/241
第二节 物名考/254
第三节 春典子琐记/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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