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约翰说:“上帝就是爱。”最初构思此书时,我觉得约翰的名言为我提供了一条很好的线索,我可以用它贯穿整个主题的始终。我认为自己应该能够说,人类的爱只有在与大爱(即上帝)相似时,才可以称为爱。因此,我首先将爱划分为给予之爱与需求之爱。给予之爱的典型例子是一个男人为家庭未来的幸福筹谋划策、工作、积蓄,虽然这种幸福他不能享受或者见到;需求之爱的典型例子是孩子在孤独、惊恐时扑向母亲的怀抱。
这两种爱谁更接近大爱本身,毋庸置疑。上帝的爱是给予之爱:圣父将自己的一切所是及一切所有给予了圣子;圣子也将自己返还给了圣父;圣子还将自己给予了世界,为了世界,将自己给予了圣父,从而也将(位于自己之中的)世界返还给了圣父。
从另一方面说,我们对上帝生命的认识,有什么比需求之爱更为不当的呢?上帝一无所缺,而我们的需求之爱,正如柏拉图所见,是“贫乏之子”,是我们真实的本性在意识中的精确反映。我们生而无助,一旦意识成熟,就会发现自己孤独,无论在身体、感情还是智力上都需要他人,我们若想对任何事物(甚至对自己)有所认识,都离不开他人。
我原以为这本书写起来会很轻松,只是简单地对第一种爱予以颂扬,对第二种爱进行贬抑就可以了。我原先打算讲述的内容,很多在现在看来仍然正确。我仍然认为,我们所说的爱若仅仅是一种渴望——渴望自己被爱,那就十分可悲。但是现在,我不赞同我的恩师麦克唐纳的观点,即,如果我们的爱只是指这种渴望,我们就把根本不是爱的东西误当作了爱。不可否认,需求之爱是爱。每次我否认它为爱,试图沿着这条思路作清晰的思考,都以困惑与矛盾告终。现实比我想象的要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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