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斯从来没有真正站在一个完全相反的立场上与黑格尔进行较量,但在他看来,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来完成和纠正唯心主义,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他赞同黑格尔将绝对精神描述为纯粹的主体性,但他拒不认为绝对精神与生动的个人上帝是完全等同的。魏斯认为,黑格尔将上帝视为纯粹的主体性,为人格理念的出场创造了可能性条件,但他始终纠缠的那个作为“普遍性之精神”的“神灵”(Gottheit)概念②,却将上帝的“客观的”存在降格为一种普遍的主体性。魏斯要去发展的,是一种积极的个人上帝的概念,为此,他吸收了黑格尔的思想史方法,但采取了一种不同的论述方式,从而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他认同黑格尔的这样一种看法,即与其他观念相比,人们所讲的上帝的观念在精神史上获得了更多的说明。但黑格尔的哲学主要是强调人的意志在上帝面前的自我证明,而魏斯的哲学却是强调对一个已然存在的超验的个人上帝观念的理性发现。在解读黑格尔并由此而确立起他的推论基础的过程中,魏斯注意到一种在黑格尔思辨的宗教哲学中凸现出来的稍显稚嫩的个人上帝观念,并由,此发现了一种“真实的基督教正统理念的直觉”③,以及一种对黑格尔绝对主体性概念的半信半疑的理解,这让魏斯能够继续将宗教哲学与正统理念对接起来。
正如沃尔特·舒尔茨所观察到的那样,魏斯从理性中抽引出个人上帝的观念,并没有使他就此超越唯心主义哲学。④魏斯将神学与残损的哲学混合在一起,最终招来了其他一些哲学家的批评,如谢林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位;而魏斯的同道小费希特甚至抱怨,魏斯与黑格尔派并无二致,因为他将个人上帝置于世界历史发展的末端。对于小费希特来说,上帝应该是一个起点。①理性和经验在个人上帝之证明中所扮演的角色问题,是使小费希特与魏斯分道扬镳的一个质点。魏斯认为经验扮演的只是一种补充性的角色,于是在他看来,上帝在宗教经验中的在场,使有神论者之人格观念的哲学发现被放大。小费希特拒绝接受这样一种调和理性与信仰的准黑格尔主义哲学模式,他要求完全从经验中开引出那种“初生的理性的人格概念”,而经验在他看来是知识的唯一来源。②饶有趣味的是,对于经验和精神因素的不同程度的强调,预设了19世纪经验主义和心理主义的分野,即便是小费希特选择的特定事实并不直接与经验主义发生关联。③对于小费希特来说,宗教经验是最高的心理学事实;他进而又说,它也是最高的世界的事实,因为它被证明是历史中最厚重的、最有创造性的力量。④循着心理学和历史中的“事实”,小费希特发现了最高的绝对即个人上帝,人类只能通过上帝在世间的启示而获得后验的知识。⑤
不管存在多大的差异,小费希特和魏斯还是一致的,这不仅是因为他们都强烈要求重申有神论之人格原则,并以此对抗黑格尔所谓的泛神论和泛逻辑主义,同时也是因为他们都强调以个人上帝的原则来捍卫在黑格尔哲学中遭到严重伤害的有限的人类自由。雅克比通过反对他在理性主义哲学中察觉到的“虚无主义”来捍卫一个有神论的人格概念;与此大致相仿,反黑格尔主义哲学的最重要因素,也是一种建立在个人上帝与人类主体之相似性基础之上的个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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