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把所谓“三民”(民心、民生、民意),说成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则是似是而非的诡辩。显然,这是在偷换概念,是把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偷换为“民意”基础。因为以“三民”作为执政的“民意”基础,不仅适用于一切社会主义国家及其执政党;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适用于任何剥削阶级国家及其执政党。而问题在于,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顺应民心、解决民生、体现民意的现实基础,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为,如果否定和颠覆了这个基本经济制度,改行全面私有化,就必然出现两极分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势必演变为“中国特色资本主义”。这种政治主张,从根本上违背了工人阶级历史使命,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民心民意,从而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丧失了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立场。因此,一个人是否从思想到行动都在切实地维护中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应当成为判别真假共产党人和真假社会主义者的一块试金石。
我们认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应只写在文件上、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落实在行动上。对这个“主体”,必须规定其数量同质量相统一的清晰的内涵和明确的界限,具有不容逾越的底线。其实质,就是中国社会生产关系,在为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体制改革中,必须在总体上始终保持和巩固其社会主义性质。这就必然要求:公有制(重点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性资产在全国经营性的总资产中占有大头和优势,由此才有劳动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才能决定大部分的社会剩余劳动(物质财富),不是被拥有大量私有资本的极少数人所剥削和积累,而是成为全民和集体的公共积累,并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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