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历史的价值评价
历史学中有三个重要元素:叙述、理解、解释。叙述是指对历史事实的清理,在史学中它面对的是各种历史资料。研究历史必须从事实出发,资料力求真实、全面。恩格斯说过历史研究“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掌握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可只有资料并非史学,即使编年、年谱的编著也有指导原则,因此,理解和解释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史学中的思想之光。宋人吴缜对事实、评价有很精彩的论述。他说,“夫为史之要有三:一日事实,二日褒贬,三日文采。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为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至于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阙焉,虽未能成书,犹不为史之意。非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应该说,这个论述充分表现了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以及著史应该以事实为据的实事求是原则。
理解和解释与历史事实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历史学中价值与事实的关系。在历史学中,价值中立是不可能的。所谓客观性不是价值中立,而是科学性,如实地揭示历史真相。可要如实地揭示真相,必须有立场,即有观察问题的价值观念。在社会生活中,没有一个人可以超然世外,总是同情与自己相同处境的人,憎恨压迫自己同类的人,总是会为自己和所属阶级的成功而喜悦,为他们的不幸而悲伤。历史学家也是如此。称太平天国为洪匪、义和团为拳匪、共产党为赤匪的历史学家,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历史学家企图非意识形态化是不可能的。只要看看中日之间为教科书而争论,就明白这一点。
罗素说过,历史学家对他所叙述的事件和他所描述的人物应该怀有感情。当然,历史学家不应该歪曲事实,这是绝对必要的,但要他不偏袒他著作中所叙述的冲突和斗争的某一方,则并无必要。一个历史学家对一个党并不比另一个更为偏爱,而且不允许自己所写的人物中有英雄和坏人,从这个意义上的不偏不倚的历史学家,将是一个枯燥无味的作家。如果这会使一个历史学家变得片面,那么唯一的补救办法是寻找持有相反偏见的另一位历史学家。
罗素的话有一定道理。我不怀疑,历史的价值判断会导致历史学家对历史事实的倾向性选择。只选择能说明自己的观点的所谓材料,而排斥相反的材料。也就是说价值判断使历史学家只看到自己愿意看到的东西,甚至一叶障目而不见泰山。这种情况会有,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从历史学中清除价值判断的理由。历史学像其他社会科学一样应该提倡百家争鸣,而不是定于一论。1965年,郭沫若曾发表《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从文章和书迹两个方面否定《兰亭序》是王羲之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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