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远,男,1969年6月生。山东省枣庄市人。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巾心执行主任。主要研究兴趣在于环境资源法学、能源法学以及生物技术和纳米技术等高新技术的法律规制。兼任北京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委员,《亚环境法学报》(ASIA PACIFIC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编委,《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学报》(JOURNAL 0FENERGY AND NATURAL RESOURCESLAW)编辑顾问委员会委员等。在《环境科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已经出版的主要著作有《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清浩牛产法沦》、《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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