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隐私的观念既是个人主义思想的一种体现,也是自由主义思想的一种表达。从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谱系来看,个人主义把个人从社会中剥离出来,使自己沉湎在自身利益和自身力量之中,对整个社会和国家宣称自由放任,如同托克维尔所描述的“拖着个人远离公共生活,沉溺于私人生活”。自由主义者,从早期的霍布斯、洛克到今天的罗尔斯,在很大程度上一直坚持个人主义立场,强调个人由于其天生禀赋或潜能而具有超越世间万物的独立价值,进而强调个人应当受到最高的尊重,并在社会生活中享受一切基本权利。因此,基于个人自主和自由的隐私权,其根源的确存在于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之中。然而,无论是个人主义还是自由主义,它们的核心信条都不是单纯的、孤立的主义本身,它们弘扬“个体性”,期待“个人”以“主义”的形式出现,但是其最终目的乃是对抗一种公共权力以求得自主和自由的私人生活。因此,个人主义也好,自由主义也罢,始终奠基在社会生活之中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现实分离和制度保障之中。个人主义之以个人为中心,是为了维护个人在私人领域里的自由;自由主义之以自由为中心,同样是为了维护私人领域内的自由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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