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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宪法上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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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220081248
  • 作      者:
    李累著
  • 出 版 社 :
    四川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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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累,1968年5月生于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土地管理专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国土部门和海关工作。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1年当选为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2010年当选为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主要涉及财产权和人权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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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宪法上人的尊严》与当初不足九千字的同主题论文比较,有诸多突破和进步。首先,它十分简要地概括和探讨了相关的道德哲学问题,比原论文全面、深入和细致,立论有了更为扎实的基础。其次,它对该主题下的相关重大问题(生命权、自由权、平等原则和生存照顾等)也分别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其中每个问题都堪称涉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使得《宪法上人的尊严》具有高度的现实针对性。第三,视野开阔,对许多国家的宪法理论进行了比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书中比较关注亚洲国家的情况。第四,它精选并剖析了一些国家宪法文本的表述和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宪法案例或者宪法事例。这些文本、案例或者事例,既是论证所需要的佐证材料,又有助于提高著作的可读性,更重要的是还体现出宪法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有利于社会各界理解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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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理解“人的尊严”还要了解它是否无具体法律效果的纲领性宣告,在宪政秩序中,是否必须依赖具体列举的宪法权利甚至制定法①上的权利来体现。以下从两个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在法律技术上,“人的尊严”与被列举的各项权利之间不能相互替代
    通常,“人的尊严”有三个独特功能,分别是:(1)当被列举的各项权利不足以适应社会现实对宪法资源的迫切需要时,它可以补充被列举权利的不足;(2)在具体情景中,如果要权衡被列举的不同宪法权利哪个优先受保护,“人的尊严”可以充作价值基础,成为判断的根据;(3)多数宪法权利是可以限制的权利,而一般认为“人的尊严”必须受到尊重,无从限制,因此,它为限制宪法权利划出一道底线,它是判断对宪法权利进行的限制是否妥当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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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一
序言二
引言
第一章 谁的尊严
一、尊严的主体是人
二、康德如何论证“人的尊严”
三、理性主义如何打击“人的尊严”
四、作为尊严权主体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五、个人尊严、民族尊严和祖国尊严的关系是怎样的
六、未成年人的尊严有何特殊性
七、胚胎、植物人、死者、克隆人享有尊严吗
本章小结

第二章 何为尊严
一、传统话语中的尊严是什么意思
二、宗教如何理解“人的尊严”
三、作为宪法总原理的“人的尊严”指的是什么
四、“人的尊严”在权利谱系中有何作用
五、“人的尊严”在价值体系中有何作用
六、尊严与自由会发生冲突吗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生命尊严
一、“人的尊严”排斥死刑吗
二、是否应该容忍堕胎
三、安乐死是尊严的吗
四、棘手的新问题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个人的自主权
一、宪法规范表达自主权的方式
二、自主权的具体内容与合理界限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平等与非歧视
一、平等如何与尊严相关
二、宪法会不规定平等权吗
三、何谓歧视
四、实质平等的促进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宪法的保护
一、各国宪法如何规定“人的尊严”
二、国家应承担哪些保障义务
三、历史的经验教训及其启示
本章小结

附录 宪法上的财产权
——根据人在社会中的自治地位所作的解说
一、术语问题
二、权利的主体和客体
三、宪法列举财产权的目的
四、如何理解和实施2004年宪法修正案
五、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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