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较早进行系统研究法律传播现象的当属戴勇才所著的《法制宣传学》(重庆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只是囿于时下的表述习惯和传播学还没有引起学者的广泛重视,书中提出的是“法制宣传学”的概念。这本开创性著作在吸收古今法制传播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第一次分析了法制宣传学隶属交叉学科的学科定位,勾勒了法制宣传学的基本轮廓。接着,1996年8月喻毅、赵英华著的《法制宣传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该书紧密围绕“三五普法”,“提纲挈领地介绍了法制宣传,尤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科学地位、功能作用、决策方法,初步阐述了法制宣传学的基本原理”,①进一步推动了法制宣传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步伐。②2003年长期从事法制宣传实践的牛克、刘玉民又推出《法制宣传学》(人民法院出版社)。本书从总结我国法制宣传实践经验人手,从法制宣传学科建设、法制宣传管理、法制宣传实务、舆论监督、新闻侵权等五个方面,作了较为深入的理论探讨。次年,李振宇的《法律传播学》(中国检察出版社)问世,这是我国第一部用传播的视角关注法律信息传受行为和过程、用传播学的理论和研究范式揭示传播规律的著作。该书是边缘法学论丛中的一部专著,体系宏大,分为上、下两编,共十七章,其中的法律传播准备、法律活动传播、法律文牍传播、法律文献传播、法律传播决策、法律传播现代化诸章散发着浓郁的“法学气息”。2006年,庹继光、李缨又出版《法律传播导论》(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刘海贵在该书的序言中写道:法律传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渠道的多样性以及信息效力的差异性等,都使得对法律传播理论的研究颇为困难。虽然传播学理论可以为法律传播研究提供方法上的极大支持,但真正要把法律的内核与传播的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操作上还是有很大难度的,……此言可谓一语道破法律传播研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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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著名法学家 李步云
边缘法学丛书以交叉为视角,以非法学的思维,用非法学的方法和手段解决法律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它是法学理论应用化、法学应用理论化的综合体,具有较高的文化积累价值。
——第五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蒋新苗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