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自从被有规模地使用以来,经历了一个从商品到公共产品,再到商品的发展轮回。自电灯发明以来的大部分时间里,电力作为一个商品都是由政府管制的。1879年10月22日,爱迪生点亮了第一盏真正有广泛实用价值的电灯。在起初的几十年中,电力被纯粹当作一种牟取经济利益的商品,私有制下的恶性竞争阻碍了电网系统的规模化发展和技术进步,电力公司首先关注的是能得到较大利润的商业用户,而民用电力设施停滞不前。因此,电力工业在20世纪30年代后,基本成为一种公共事业,由政府进行管制。<br> 电力工业作为一种网络型产业,即必须通过固定的物理网络输送商品的产业,它有以下特点:投资大,花费巨额投资形成的网络设施是耐久使用的固定设施,并且具有规模效益、地域垄断性,可为设施的所有者带来持久的收入(租金)。具有上述特性的产业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产业,其基本特征是“集中生产,集中运输,集中零售”。其他常见自然垄断产业有邮政服务、初级教育、铁路、城市供水供电等。<br> 自然垄断的优点是,如果监管得当,仍然有较高的效率,且效率高于市场。自然垄断的缺点一般包括以下几点:劳动效率不高,没有动因来鼓励新技术的使用,没有动因来鼓励新服务的开发。<br> 最早的电力市场经济分析论文出现在]980年左右。随后,每年都有大量的文献和报告介绍电力市场经济分析方法。尽管如此,电力市场经济分析仍然是一个非常新的领域。同时,因为电力市场许多重要的、高层次的决策都是基于微观经济分析的结论,因此,电力市场经济分析是个重要的领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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