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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驾驭庭审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06314
  • 作      者:
    沈志先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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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按照由一般到特殊、由整体到局部的逻辑顺序,充分论述了驾驭庭审的要点和经验。首先叙述了庭审的阶段、作用、要素、原则以及法官在总体上应把握的庭审驾驭能力,介绍了不同国家的庭审模式,分析了我国庭审方式的发展变化。之后,本书按照刑事、民事和行政不同的诉讼类型,介绍了各自庭审的驾驭要点。该部分的内容是本书的重点所在,对于实践中大量存在的简易程序和特定类型案件的庭审则另辟章节详述,力求体系性与实践性的统一。其次,有机融合了庭审技能经验和对庭审程序性事项的具体处置方法,力求规范性和操作性的统一。最后,对一些庭审中的疑难或者前沿问题,依据法理和实践经验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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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8月26日 孙世光处长向原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处处长陈全国称:我正在认真学习你们编写的“法官智库丛书”,越看越感到你们贡献大了!你们通过艰辛的劳动,以超人的智慧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将上海三级法院的法官及全国法院以及法学专家的最新研究成果,实践经验集予丛书之中,必将推动法学和司法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令人十分感动和敬佩!
  ——孙世光 原国家法官学院教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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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是重视证据作用。传统审判以口供为中心,将口供作为审判的依据,法官甚至动用刑讯以取得口供。新的审判方式改‘革强调法官须以证据定罪,而证据必须在法庭之上核验后才可作为审判的依据。对证据的取得和庭审中的运用等,新的法律都作了相应规定。四是规定律师辩护。重视发挥律师在审判中的作用,允许原被告双方聘请律师出庭,经许可后当庭与对方对诘。五是维护合法权益。规定对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保护当事人人身自由、平等使用证人作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损害者要赔偿等内容。④清末的这些立法实际上已经向传统审判方式宣战,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改革。
  (二)民国时期审判制度与审判方式
  20世纪的中国社会以1911年辛亥革命为标志,揭开了民国时代的序幕。旧的社会统治类型被废除,而代之以新的具有西方特色的政治架构。政治革命推动了法律与司法的转型与发展。辛亥革命时期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按照近代西方的“三权分立”原则来安排国家司法体制。一是规定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明确“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院之编制,及法官之资格,以法律定之”。二是规定了法院的职责及其法律依据,即“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别以法律定之”。三是建立了公开审判制度,规定“法院之审判,须公开之。但有认为妨碍安宁秩序者,得秘密之”。四是确立了审判独立原则,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五是强调法官的职业保障,规定“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惩戒条规,以法律定之”。②其后的北洋政府在司法制度的改造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到国民党政府时期,中国现代法制已经初具雏形。
  南京国民政府有关审判制度的一系列立法,设计和架构了民国时代中后期司法领域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无论是法院组织法还是民事、刑事诉讼法对审判制度和审判方式都做了比较详细、具体的规定。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法院组织系统。法院组织体系涉及普通法院、特种刑事法庭、军法会审和行政法院。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五权宪法”体制,专门设立司法院,由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及官吏惩戒委员会组成。司法院为国民政府最高审判机关,司法院院长兼任最高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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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概述/3
第一节 庭审的阶段和作用/3
一、庭审的阶段/3
二、庭审的作用/5
第二节 庭审活动的构成要素/6
一、主体要素/7
二、客体要素/9
三、时空要素/11
四、方式要素/12
第三节 庭审活动的基本原则/13
一、法官中立/13
二、审判公开/14
三、直接言词/16
四、集中审理/18
第四节 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19
一、庭审驾驭能力的特征/19
二、庭审驾驭能力的要素/21
三、庭审驾驭能力的知识构成/22

第二章 国外庭审模式述评/24
第一节 国外庭审模式的理论基础/24
一、哲学基础/24
二、法律传统/25
三、诉讼价值观/26
第二节 国外刑事庭审模式述评/27
一、庭前准备活动的区别/27
二、庭审程序中法官主导性的区别/28
三、案件事实查明和证据调查方式的区别/28
四、法院审判范围的区别/29
五、陪审模式的区别/29
第三节 国外民事庭审模式述评/30
一、庭前准备程序的区别/31
二、取证制度的区别/33
三、对抗制与审问制的区别/36
四、集中审理主义与间断审理主义的区别/37
五、陪审制与参审制的区别/39
六、当事人与律师作用的比较分析/40
七、国外民事庭审模式的利弊分析/41
八、国外民事庭审模式的综合考察/42
第四节 国外行政庭审模式述评/43
一、国外行政庭审模式介绍/43
二、国外行政诉讼和解/44

第三章 我国庭审方式的发展/46
第一节 我国庭审方式的历史回顾/46
一、古代中国的审判制度与庭审方式/46
二、传统审判制度与庭审方式的近代化转变/48
三、人民审判制度与“马锡五审判方式”/50
四、新中国成立后审判制度与庭审制度的曲折演变/51
第二节 我国审判方式改革与庭审方式变化/54
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庭审方式变化/54
二、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刑事庭审方式变化/57
三、行政审判制度的确立与行政庭审探索/59
第三节 庭审方式改革的进一步探索/59
一、近年来庭审方式的新探索/59
二、现行庭审方式的进一步完善/61

第二编 刑事案件庭审的驾驭
第一章 庭前准备阶段/67
第一节 庭前准备阶段的基本内容/67
一、庭前程序性审查/68
二、庭前程序性准备工作/69
第二节 庭前准备阶段的能力要求/72
一、阅卷归纳能力/72
二、制作庭审提纲能力/73
三、筹划安排能力/74
四、预测变化能力/75
第三节 庭前准备阶段的制度完善和若干情形分析/75
一、关于庭前证据开示制度的构建/75
二、刑事和解的探索与审前准备要点/80
三、重大、敏感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82

第二章 开庭审理阶段/84
第一节 开庭审理阶段的基本程序性规范要求/84
一、开庭宣告/84
二、核对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和告知诉讼权利/84
三、法庭调查/85
四、法庭辩论/85
五、被告人作最后陈述/86
六、评议宣判/86
七、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87
第二节 开庭审理阶段的能力要求/88
一、驾驭指挥能力/88
二、应变控制能力/90
三、归纳概括和综合分析能力/92
四、法庭辩论的指挥能力/92
五、语言表达能力/94
六、评议裁判能力/95
第三节 开庭审理阶段的若干问题/95
一、法官诉讼指挥权的行使/95
二、证人出庭作证问题/97
三、合议庭补充调查权的行使/99

第三章 证据审查阶段/102
第一节 举证、质证、认证的基本规则和要求/102
一、举证规则/102
二、质证规则/103
三、认证规则/105
四、举证、质证和认证应注意的问题/106
第二节 证据审查的具体能力要求/109
一、确立原始证据的至上地位/109
二、查明现场勘查笔录记载的原始证据/110
三、把握证据之间的因果关系/110
四、查明现场获取的罪证的固定过程/110
五、注重间接证据的审查/111
六、审查鉴定结论/111
七、严格审查案发经过/112
八、慎待口供证据/112
第三节 几种特殊情形的证据审查方法/112
一、“一对一”证据的审查与运用/113
二、翻供的审查判断/114
第四节 证据审查的若干问题/115
一、交叉询问的运用及相关配套规则/115
二、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解把握/116
三、适用推定证明案件事实/119
四、几种证据规则的适用/120

第四章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庭审驾驭/125
第一节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基本内容/125
一、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基本特点/125
二、适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条件范围/125
三、不能适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案件/126
四、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提起程序/126
五、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庭审的基本内容/126
……
第五章 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庭审驾驭/131
第六章 特定类型案件的庭审驾驭/136
第三编 民事案件庭审的驾驭
第一章 庭前准备阶段与审前程序/161
第二章 开庭审理阶段/186
第三章 指导与释明/234
第四章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庭审驾驭/253
第五章 特定类型案件的庭审驾驭/263
第四编 行政案件庭审的驾驭
第一章 庭前准备阶段/299
第二章 开庭审理阶段/312
第三章 证据和依据的审查/321
第四章 指导与释明/341
第五章 特定类型案件的庭审驾驭/346
引用法律及司法解释简缩/359
后记/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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