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之,书院祀先贤,旨在推崇学统,“以续夫千载不传之绪”①,提高本学派的地位;而纪念本师,则为了标明或保持本学派的学术特点和学术风气。这颇有宗教祭祀的意味,也带着家族传承的遗风,是中国传统的宗教观念和氏族宗法观念的混合物。这种宗法性特征,对学派的集团规范起着一种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和强化作用,促使集团规范转化为集团成员的心理需求,使集团成员在对理想人格和学派传统的景仰膜拜之中,把学派的道德意识、学术思想内化为个人的自我意识。
私学和书院的宗法性特征,具体化为一种实体,就是师生之间情谊深厚,交相团结,形成一种相对稳固的宗法性社会集团,这就构成了学术派别。
在封建社会里,官办学校的掌教者由官府派充,生员无所选择。州县学按籍贯入学,学官也不能超越区域,广收生员。私学与书院的情况与官学不同,学生既可以择师,大师也可以选生。一些有名的大师,或自己设帐授徒,或由景仰者拥立精舍,生徒多为倾慕师学而来,出于自愿。有的来自本乡本土,有的则不远千里跋涉而至,没有任何限制。生徒还可以中途易师,十分自由。大师收徒,有的来者不拒,有的则严加选择。
由于私学与书院自由择师,倾慕在先,道义为重,所以师生之间以诚相感,往往一日为师,终生不忘。在私学与书院中,师生共处一堂,即使风雨如晦,仍然朝夕讲业请益。师生之间提倡质疑问难,接触频繁,因此了解较深。再加上私学与书院不定年限,有的生徒跟随大师很久,感情笃厚。正因为如此,私学与书院师生情谊之深,是官方学校所无可比拟的。
私学与书院师生之间这种尊师爱生的深厚情谊,犹如家庭父子之情,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北史·张伟传》载:张伟“学通诸经,乡里受业者,常数百人。儒谨泛纳,虽有顽固,问至数十,伟告喻殷勤,曾无愠色。常依附经典,教以孝悌,门人感其仁化,事之如父”②。师长既以“孝悌”为教,而生徒遂以慈父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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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书局编审、清华大学特聘教授 傅璇琮
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人集团与文学风貌》……一书“采用社会学、文化学的研究方法,以生动而丰富的例证,精细而明辨的论析,简明扼要地勾勒出中国古代文人集团的基本类型及其构成方式与文化功能,并着重考察了各种类型的文人集团与文学风貌的关系”,突出地体现了大文学史观的特点。
——西南大学文学院教授 何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