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文化是以洛阳为中心的黄河与洛水交汇地区的物质与精神文化的总和。从地域范围看,它西至潼关、华阴,东至郑州、开封,南至汝颖,北跨黄河直到太行山,要小于“河南”行政区或“中原”地区。由于河洛地区为古豫州腹地,禀中和之气,性理安舒,尤其适合人类的发展与繁衍,这使它率先进入文明时代并出现“国家”,成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无论是氏族部落时期裴李岗文化的文明贡献,还是世袭王朝时代二里头文化的早期灿烂;无论是《史记·封禅书》的“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间”,还是左思《三都赋》的“崤函有帝皇之宅,河洛为王者之里”,都表明河洛文化在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与核心地位。虽然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证实中国文明发生的“满天星斗”,但这并不能削弱与动摇河洛长期以中央文化、国家文化、国都文化、统治文化而占据主导地位的事实,它以“河图”“洛书”为标志,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根源性;以夏商周三代文化为主干,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性;以洛阳十三朝古都所凝聚的文化精华为核心,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厚重性;以“河洛郎”南迁为途径,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辐射性,以此也使其获得超越一般地域文化的“等级”秩序。孔子说,伏羲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一想到这些“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圣人,都曾生生不息地活动于河洛大地,留下最初的丰赡的人文遗产,怎不让人油然而生思古之幽情并对河洛文化由衷地礼赞和敬意。
河洛文学是河洛区域的地域文学,由河洛文化所孕育,是对河洛文化的书写、表现和凝聚。如果说文化的核心是精神,而文学的根基牢固地植根于文化的精神领域之中,是人类的深层文化;如果说文学历程就是人类精神历程的生动展示,它能较为充分地“体现崇拜观念、价值观念、群体性格、精神趣味等,”①是一个具有深厚沉淀并能动反映社会精神现象的文化载体;如果说地域文学与地域文化是密不可分的双向互动关系,地域文学总是有意无意地捍卫和坚守着地域文化,那么河洛文学既是河洛文化的一种存在形态又是一种文化创造,那么河洛文化精神定然深刻塑造河洛文学风貌。由此,我们必须抛弃割裂事物联系的“简单位置”的概念,不能用静止或固定的视域对河洛文化或文学进行单向度的封闭式研究,而要以怀特海的“有机哲学”和苏哈克的“相瓦依赖”的开放思想,②在河洛地域、文化、文学的共生互创、互识互证之中,既确立各自的知识体系与边界,更发现彼此“共同的诗心”。
首先是对河洛文化精神特质的提炼。河洛文化作为根植于河洛地区的地域文化,其存在虽然自迈人文明门槛起已有数千年的漫长历史,但不管是“河洛文化”概念的提出还是对它富有成效的研究,只是近二十年来的事情,而“中国河洛文化研究会”在北京成立,作为“春天的故事”已是2006年2月。也许由于河洛文化研究从1980年代末起步筚路蓝缕,其前沿视野至今尚有诸多空白,甚或对河洛文化精神特征的概括仍莫衷一是。如果说“河洛文化博大精深,包罗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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