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1998年,森林调查与分析在每个州的取样都是7-l5年的循环周期。1998年《农业研究、推广和教育改革法案》对1978年的《森林和草地再生资源研究法案(PL95-307)》做了修订,修改了以前的任务改为提供(1)每个州年度森林调查与分析的数据收集;(2)每个州以及全国5年的报告,包括森林健康分析;(3)国家标准和定义,包括设定所有样地测量的核心变量和被列入5年的报告的标准表格;(4)提交国会讨论如何实施这些改革的策略。除了如何将森林调查与分析项目过渡到年度调查外,战略计划还讨论了早期蓝带小组关于森林调查与分析的许多建议以及对森林调查与分析项目进行重组的问题(VanDeusen等,1999)。
战略计划的成功实施需要许多合作方提供密切合作以取得理想的结果,这些合作方包括美国林务局的三个分支、一个研究和开发部、国家森林系统、国有和私有林业,也包括美国全国、州、州森林组织的林业协会。新的组织结构,具有以下内容:
(1)由林务局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者组成的执行团队为政策问题提供咨询。
(2)由森林调查与分析项目管理人员和其他森林调查与分析合作者组成一个管理团队决定调查的内容。
(3)技术团队由森林调查与分析项目中负责研发和满足需要的技术领域的专家组成。目前的工作主题是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编写、信息管理和汇总、遥感以及统计工作。
(4)区域管理团队由五个森林调查与分析的地理区域合作伙伴的代表组成,将参与制定实施这些区域的森林调查与分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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