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计量法》的目的
计量是国民经济的技术基础,它在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研究、国内外贸易、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以及日常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计量,有其特定的要求,一要采用统一的计量单位;二要配备适用的、性能可靠的计量器具;三是这些器具必须经过校准,其准确度要能溯源到国家统一的计量基准;四是要有技术熟练的计量人员;五是要采用标准的测量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为了实现这些要求,国家需要设置专门的计量机构,颁布和实施一系列的计量法规,以保证量值统一,实现计量工作的基本任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制定我国《计量法》的必要性还在于:
(1)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人们对计量是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的认识不足,长期以来存在着办企业不办计量,抓质量不抓计量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贸易迫切要求国家对关系到买卖双方经济利益的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法制管理。对因计量器具引起的纠纷,由计量部门进行技术仲裁,要求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的数据作为仲裁的依据,并要求国家用立法的形式做出规定。
(3)在商贸经营管理中,存在利用计量器具故意作弊和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侵犯消费者利益的现象。为保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在经济搞活以后,必须相应地加强商品量计量法制监督。
(4)对用于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多年来因缺少强制管理的法律规定,大多只用不检,失准失修,严重威胁人民的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2.制定《计量法》的原则
计量立法是根据国家完善法制,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的需要而提出的。因此,《计量法》既要科学地总结我国计量事业发展的经验,使之符合我国的国情,符合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又要注意吸取国际的成功经验;既要照顾到当前的现实,又要考虑到发展的前景。
制定《计量法》遵循的具体原则主要是以下5条:
(1)计量立法要着重解决关系到国家计量单位制度的统一和全国量值准确可靠、可能影响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生产建设和经济秩序造成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法制计量问题,而不是计量工作中所有问题都要立法。
(2)无论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计量工作,还是与人民生活、健康有关的计量工作,都要统一立法,受法律的约束。但在管理方法上则要区别对待,凡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资源保护、法定评价、公正计量方面的计量器具应由政府计量部门实行强制性管理;其他则由企业、事业组织及其行业部门按照《计量法》规定自行加以管理。各级政府计量部门侧重于监督检查。
(3)在国家统一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属于社会公用的计量设施,由政府计量管理部门分级规划建立;属于企业、事业内部使用的计量设施,由企业、事业或者行业根据需要和可能自行规划建立。
(4)采用行政干预和经济调节相结合的办法。凡是能用市场经济调节解决的问题,就不用行政干预的办法。
(5)短期内无法实施的,就不急于立法。
3.《计量法》内容概要
《计量法》包括总则,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计量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共35条。现分别简扼地介绍各章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四条)
第一条规定了计量立法的目的和宗旨。
第二条规定了《计量法》的效力范围即适用地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是以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之间在计量方面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具体内容包括: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和使用计量器具等方面,家庭自用及教学示范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对社会不产生什么影响,就不是《计量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条规定了我国采用的计量单位制是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并明确规定“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废除的步骤、年限等具体办法授权于国务院具体确定。
第四条规定了我国计量监督管理体制及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是计量临督机构,它们“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而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则“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汁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第五-十一条)
本章第五条首先确定了“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这些计量基准是“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其他部门无权决定和建立国家计量基准,这就保证了每项测量参数全国只有一个国家计量基准。
一般来说,基本的、通用的、为各个行业服务的计量基准要集中建在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管辖的国家计量技术机构。如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而一些专业性强仅为个别行业所需要,或者工作条件要求特殊的基准项目,则授权有关部门建立在有关计量技术机构。
第六-八条分别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计量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政府计量部门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但是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都要经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检合格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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