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原理运用于中国实际,并将其确定为我国的教育方针,创造性地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从“产一教”和“教一产”双向结合的角度,实施“大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一方面要求学校的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和生产劳动教育,另一方面创办工人夜校等组织工人接受教育。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提出了著名的教育方针:“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由此,实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成为贯彻落实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
邓小平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邓小平赋予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新的时代内涵。第一,强调始终把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放在教育同经济有着密切联系的宏观大背景下审视,推动教育为经济发展服务。他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更重要的是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使教育事业的计划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制订教育规划应该与国家的劳动计划结合起来,切实考虑劳动就业发展的需要”。第二,强调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推动教育改革。“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在新的条件下,如何更好地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要对教育的体制、结构、规模、专业设置和课程以及办学的途径和方法等进行认真研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第三,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经济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要依靠人才,人才培养要依靠教育。“历史上的生产资料都是同一定的科学知识相结合的,同样,历史上的劳动力,也都是积累了一定的科学知识的劳动力”,“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科学和教育,各行各业都要抓”,“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
2.“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在校企合作中的具体运用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确立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同发展的关系,表明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关系是动态变化的。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到现代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背景的“教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推动了职业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内容与方法上的改革和创新,这种思想明确将学生的学习与将来的就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联系起来,为“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奠定了基础。
第一,校企合作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了学校教学理念、教学目标、专业与课程设置。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对学校提出了更加具体的人才培养要求,只有学校按照企业的要求培养人才,企业才会满意,这样合作才会长远。因此,校企合作就使高等职业院校在培养人才时必须树立“培养出企业所需要的合格员工,而不是简单的学生”的教学理念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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