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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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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12.2012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35879
  • 作      者:
    吴大华主编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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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贵州蓝皮书: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12版)》是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着力打造的社会科学学术品牌之一,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牵头,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法学会及贵州省内各高等院校法学院系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而成,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本报告关注贵州省重大发展战略变化后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省的重大举措,全面反映2011年贵州省法治发展的进程,深入解读其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贵州省今后的法治发展形势予以预测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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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生态效益补偿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要细化生态补偿的标准。合理的补偿标准是保障生态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那么就应该科学地评估生态建设的成本与收益,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目前比较成功的补偿案例是洞庭湖区,其主要把移民农户生产性土地的丧失,以及湿地恢复后,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增加而产生的价值,作为补偿的额度标准。
    借鉴洞庭湖区的经验,笔者认为可以将湿地生态补偿的具体标准设定为:①以丧失湿地居民的收益损失作为补偿的下限,即在湿地恢复建设中,导致居民经济收入或预期收入及其他发展机会的减少而作出的补偿。这是最低的补偿标准,也是对居民利益的最低保障,低于这个标准实际上是对农户利益的剥夺。②以休闲游乐、文化科教、生物多样性、净化降污与调节气候的价值之和作为补偿的上限,这是湿地恢复后其主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实现价值,而这部分价值的实现牺牲了居民的利益,所以,以此功能价值作为补偿的上限范围。③结合利益相关者的意愿,考虑实际的民意情况,通过政府主导和民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生态补偿标准,防止补偿标准“一刀切”。此外,生态补偿的方式也很关键。我国目前生态补偿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政策补偿、实物补偿、项目补偿、资金补偿,智力技术补偿。从补偿效果来看,上述生态补偿形式可被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授之以鱼”补偿形式,即资金补偿、实物补偿;另一种是“授之以渔”补偿形式,即政策补偿、项目补偿和智力技术补偿。贵州湿地生态补偿应当是以“授之以渔”为主、“授之以鱼”为辅的混合模式。以草海为例,100户人家中有95%以上家庭少地,比如江家湾江文兴家,5个人仅有七分土地。而草海又属高海拔地区,当地几乎不产水稻,主要农作物为土豆和玉米,并且受土质和天气影响很大,这更加剧了人们生存的艰难,80%的人一年中总有几个月吃不饱。因此不仅要对农民土地损失进行金钱上的补偿,更应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其他方式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特别是提高他们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的能力,以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这样在促进生态建设的同时提高被补偿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将“输血式”补偿变为“造血式”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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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BⅠ 总报告
B.1 2011~2012年贵州法治发展现状及对策
一 2011~2012年度贵州地方法治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 进一步推动贵州地方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BⅡ 分报告
B.2 2011年贵州省地方立法报告
B.3 2011年贵州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报告
B.4 2011年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B.5 2011年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报告
B.6 2011年贵州省司法行政工作报告

BⅢ 专题报告
B.7 贵州省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
B.8 贵州省非公经济政策与法治环境研究
B.9 贵州省湿地保护立法问题研究
B.10 风险评估的“铜仁经验”研究
B.11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阳光工程”的贵州模式研究
B.12 加快贵州城镇化建设政策法律保障研究
B.13 贵州省河流保护立法研究
B.14 贵州城市社会治安管理创新试点研究
B.15 贵州省科技立法现状及完善建议
B.16 贵州省产业园区建设与招商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调研报告
B.17 贵州省法学研究现状综述(2011~2012)

BⅣ 附录
B.18 2011年贵州省法治发展大事记
B.19 2011年贵州省相关新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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