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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环境法治.2012年卷.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47836
  • 作      者:
    曾晓东,周珂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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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环境法治(2012年卷·下)》宗旨在于及时传播环境法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全面反映国内外环境法治最新动态,为环境法学人和法律工作者之间沟通学术思想、探讨法治难题、评论法治建设搭建畅通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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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力度。水源地保护牵涉的部门与单位很多,主要涉及环保局、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委、建委、工业促进委、农委、气象局、交委、园林绿化局等,由于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综合性强,涉及地域广,问题复杂,在日常的水源地监管活动中由一个部门单独执法,很难达到好的效果。因此,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应该建立水资源保护的联动机制,推广在实施《二十一世纪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发展规划》中建立的上下游联动机制,对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治污、中水回用、防洪抗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用水等实施一体化的统筹、综合与更精细化管理。统筹管理水源,统筹城乡用水,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实施流域化的综合精细管理。对各种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与水质。
  3.建立健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与清洁水质,水源地的经济发展难免受到制约:(1)保护区要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限期治理重点污染企业,永久性禁止高污染项目发展,库区的生产生活体系、交通运输体系等也需要重构;(2)水源地的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生态林业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都需要长期的投入,仅靠当地政府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应该对水源地实施生态补偿,否则会影响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建设,也不利于提高水源地居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据悉,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前已在南水北调工程中被采用,2011年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提出,应逐步建立对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开采地区的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但补偿时间尚未明确。22004年8月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同时推动实施碳基金和碳交易,3北京应该已积累了相关经验,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也应该尽快建立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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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特稿】
在雾霾中觉醒,不在雾霾中沉怨

【生态文明建设法律问题研究】
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概念剖析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
检察职能与生态文明建设
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环境保护法》的修改

【调查研究与案件判解】
群体性环境事件的法律解决之道
——比亚迪锂电池污染案思考
北京水源地调查及法律保护
涉林纠纷解决的新路径
——论能动司法与大调解语境下的诉前调解机制

【环境法前沿问题研究】
红绿环境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一种初步考察
水资源、水环境和水体
——建立统一的水法核心概念体系
环境公益诉讼的初步经济分析

【域外环境法撷英】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及国家、全球层面社会生态运动中
存在的问题

【环境法律实务探析】
重金属污染风险防范与应急法律机制研究
环境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两条司法解释的建议
“责令停止生产”与“责令停产”的辨析和适用

【环境法五色土】
论环境法学教育中伦理元素的融人
美国2012~2013年度十大环境法事例
中国环境法治引证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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