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自1997年修订颁布以来,历经多次修正,不断完善。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的刑罚论作出了重大完善,使我国的刑罚结构、量刑制度与行刑制度更为严密规范,减少了13个死刑罪名,“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导向更加明确;完善管制刑及缓刑、假释的执行方式,加大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惩治力度,将危险驾驶、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入罪,降低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入罪门槛、加重其法定刑等,体现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要求。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4月27日颁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刑法罪名增至451个。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司法工作人员提出了更大挑战和更高要求。为满足广大司法工作人员刑事办案的需要,我们特约请了司法工作一线的人员编写了本套最新刑事办案实务指导丛书——《图解刑法罪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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