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宏男,1966年8月生,湖北省罗田县人。1984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1988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本校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马克昌教授;1990年提前毕业,继续攻读本校刑法学专业博士学位;1992年10月,作为中国政府公派留学生赴日本关西私立名门同志社大学留学,师从大谷实教授;1995年获同志社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获同志社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同年9月回国,到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党委书记,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8年4月至2012年3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曾获“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等荣誉。
独著有《不作为犯研究》、《单位刑事责任论》、《刑法总论问题思考》、《日本刑法精义》(第二版);独译有《刑事政策学》(新版)、《刑法讲义总论》(新版第二版)、《刑法讲义各论》(新版第二版)、《刑法学基础》;作为主编、副主编或者撰稿人,参与出版《侵财犯罪的理论与司法实践》、《刑种通论》、《西方近代刑法学说史略》等著作十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同志社法学》(日本)等中外报刊上发表文章近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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