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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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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遏制酷刑的三重路径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37509
  • 作      者:
    陈卫东,Taru Spronken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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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卫东,男,1960年7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教授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专著9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著作等50余部。
    近年来,陈卫东教授致力于中国的司法改革研究,发表、出版了许多学术论文与著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主张,为中国的司法改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参加了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一系列改革论证会,参加了律师法、国家赔偿法、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的立法、起草与修正工作,全程参与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以及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正工作。
    Taru Spronken,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学教授,同时担任兼职律师。Taru教授擅长刑事程序和人权问题的研究,并且在该领域出版了多项成果。目前的研究领域主要为欧盟刑事程序权利事项上的合作等,出版的著作有:A place of greater safety (2003);Procedural Rights in criminal proceedings: Existing Level of Safeguards in theEuropean Union (2005); Suspects in Europe (2007); EU Procedural Rights in Criminal Proceedings (2009); Effective Criminal Defence in Europe (2010); An EU-Wide Letter of Rights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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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英中协会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共同实施的中欧遏制酷刑项目(第二期)经过三年的运行已经接近尾声。在三年的时间内,中欧双方的课题组围绕着进一步推进中国反酷刑的事业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研究。在向各位读者展示本项目研究成果之前,有必要概览式地介绍一下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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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涉诉信访作为诉讼程序外便捷有利的救济手段会给整个司法系统施加了巨大的压力,是审判人员在排除非法证据时所不得不考虑的法外因素。
    4.1.2社会公众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社会公众了解案件情况的主要途径是新闻媒体的报道,例如报纸、网络或电视媒体。对于某些重大复杂的案件,如果涉及到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公众的意见和舆论的力量往往会在某种程度上左右案件的判决结果。
    以刘涌案为例,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初被沈阳警方抓获的4年半时间里,刘涌亲自参与或指使授意他人的犯罪行为共27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2年4月,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2003年8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于2003年8月11日对刘涌所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刘涌所犯其他各罪,维持一审判决,此份判决作出后,引起社会舆论地广泛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刘涌的辩护律师提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情况,但社会公众认为此人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即便有刑讯逼供行为也不影响对其判处死刑;与此相反,法学专家认为民众应当尊重法院的生效判决,尊重程序正义,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此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提审此案。判决中认为:原二审判决定罪准确,也确认刘涌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但以“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情况”和“鉴于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刘涌所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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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 中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比较研究
第一章 讨论的前提:中欧刑事司法体制的宏观比较
1.1 引言
1.2 中欧刑事司法体制基本要素比较
1.3 结论
第二章 欧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1 英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2 德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3 法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4 荷兰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5 欧洲人权法院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判例法
2.6 结语
第三章 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
3.1 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条文根据
3.2 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司法实践
3.3 新《刑事诉讼法》中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最新规定
3.4 结语
第四章 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问题分析
4.1 司法传统与排除障碍
4.2 诉讼构造与排除障碍
4.3 执法实践与排除障碍
第五章 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
5.1 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制度
5.2 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
第六章 结语

第二部分 《看守所法专家建议稿》及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看守所的设置、管理与人员
第三章 入所
第四章 管理
第一节 过渡管理
第二节 分押分管原则
第三节 警戒、看守
第四节 在押人员的财物管理
第五节 提讯
第六节 临时出所
第七节 纪律、奖励与惩戒
第五章 在押人员的权利与待遇
第一节 人身权利
第二节 生活待遇
第三节 医疗权利
第四节 与外界联系
第五节 法律帮助权
第六节 政治、经济、文化权利
第六章 出所
第七章 对看守所监管执法的监督
第一节 驻所检察官的监督
……
第三部分 警察讯问技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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