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国扶贫基金会选择四川省绵竹市民乐村开展了生计重建与发展试点,探索了以合作制社会企业推进农村社区经济实现包容性发展的可能性。合作制社会企业通过组织形式和治理机制的创新,将农民合作社、营利型企业以及公益组织的优势融合在一起,促成了农户、职业经理人和基金会的有效合作,实现了市场效益和社会目标的统一,是推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组织形态。它具有合作制企业的基本特征,能够通过民主治理保障农户的利益;它具有营利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能够通过市场机制保障资源配置效率和商业化运作;它具有公益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和价值关怀,能够化解合作社与营利型企业之间的内在矛盾,达到公平和效率的平衡。《民乐村:以合作制社会企业推进灾后生计重建》采用个案研究方法,在具体描述民乐村合作制社会企业发展背景和历程的基础上,阐述了上述观点,为后续理论与实践探索开辟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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