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史分期问题之我见
中国医学史的分期,是一个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以来,学者们多次进行过热烈的讨论,却始终未能取得圆满的结论和达成比较一致的共识。大致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按社会性质,分为原始社会医学、奴隶社会医学、封建社会医学、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医学、社会主义社会医学五大时期。(2)按朝代沿革,分为原始人类的医药卫生活动、夏商西周时期医学、春秋战国时期医学、秦汉时期医学、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医学、隋唐时期医学、两宋时期医学、辽夏金元时期医学、明代时期医学、清代时期医学等。(3)按上古、中古、近代和现代,分上古医学、中古医学、近代医学和现代医学四个时期。(4)按医学史专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进行分期。现仅就这四种观点聊作评述,并略陈管见如次。
1.以社会发展五阶段论分期,既不适合中国社会发展史,
更不切合于医学发展史
将社会发展史分期移植于医学史分期,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医史科学会于1955年4月17日下午在中华医学会会所举行了中国医史研究方法座谈会,就“医学史的分期和它的根据问题”专门进行了座谈。叶劲秋指出:“医史是文化史之一部分,故须服从于文化史的分期。但西周初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迄今各家说法不一,甚至有谓汉代尚是奴隶社会者,有谓明代就有了资本主义者。苏联东方史将出版,对于通史分期或可借镜。国内史学家的分期研究估计也将在一二年内解决,将可供我们遵循。”姜春华也“同意以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来划分,可以按照一般社会通史的写法”①。因医学史分期,应以社会经济发展结构为依据,为当时一致公认的原则,唐志迥遂在1955年5月22日召开的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医史科学会中国医史研究方法座谈会第二次会议上抛出了具体的意见:原始公社时的医学(以殷商以前为界)、奴隶社会的医学(从殷商到春秋战国)、封建社会的医学(分春秋战国、秦汉、西晋到隋唐、宋元、明至鸦片战争)、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医学(自鸦片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的医学(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汪企张当即表示同意这个意见,侯祥川总结说:“分期问题经反复热烈讨论后意见已趋相当一致,即以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变动来划分并以通史为依据。在通史未确定前,可按社会大时代与朝代的特点来写文或教学。大致以今日会上唐同志草案为较适当。”②。
1956年前苏联B.T.华格拉立克教授在中华医学会等五个学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对中国医学界的专家和学者几乎是以命令的口吻指出:“必须作出中国医学史科学的分期,而这分期不应当是按照统治的朝代的年代为依据,而应当根据社会经济时代的改变作分期。”③
以社会经济结构基础为依据,将人类社会的历史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个阶段(简称“社会发展五阶段论”),在历史学界,一般认为是马克思提出的,但也有人认为是斯大林的概括。究竟是谁首先提出的,我们暂且搁置不论,总之是马克思主义学派倡导的。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中国社会各界以深深的震撼,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的影响逐渐增强。李大钊首先提出与实证史学不同的“理论科学”史学论,以郭沫若、翦伯赞、范文澜、吕振羽、候外庐等人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史家,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运用到中国历史研究上,建立起史观史学研究的新范式。20世纪20年代之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深受苏联史学的影响,普遍接受了苏联史学分期法。
1929年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的“自序”中,对“社会发展五阶段论”为什么适合于中国历史分期,做了一个“三段论”式的论证:
只要是一个人体,他的发展,无论是红黄黑白,大抵相同。
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也正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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