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者吴志华(2003)认为,食物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与其生存与健康相适应的足够食物,而对食物生产、流通与消费进行动态、有效平衡的政治经济活动。从他的观点中可以看出,食物安全的内涵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食物安全的主体具有多层次性;②满足食物安全的食物有多种获取途径;③食物安全对食物的质量安全、营养价值如同对食物的数量一样重视;④食物安全必须保证所有人都能得到足够的食物;⑤食物安全是个长远战略;⑥现代食物安全是以合理成本谋求食物供给保障的政治经济科学与艺术。从中可以看出,在当前我国食物安全得到很大改善的情况下,要注重从经济节约的角度考察食物安全的合理性。娄源功(2003)则认为,食物安全是指国家(或地区)能够满足人们以合理价格对食物的直接消费和间接消费,并具备抵御各种食物风险的能力。从中能够看出,实现食物安全有四个要件:一是食物价格合理以及食物与其他生活必需品的比价合理;二是能够满足人们对食物的直接消费;三是能够满足人们对食物的间接消费;四是具备抵御各种食物风险的能力。江东坡(2001)、娄源功(2003)认为,家庭或个人食物安全问题是一个在实现了国家或地区食物安全以后,低收入或贫困人口的食物安全能否得到保障的问题。国家或地区食物安全固然是实现家庭或个人食物安全的前提和基础,但家庭或个人食物安全不应是在实现了国家或地区食物安全之后才予以考虑的问题,而应作为食物安全的重要内容加以同样的重视。李瑞锋、肖海峰(2007)认为,食物安全的终极目标是个人或家庭食物安全。
从以上有关食物安全的定义可知,食物安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随着理论界研究的不断深入,其内涵和外延也不断丰富和扩展。目前食物安全的含义包括几个大的方面:从数量的角度,要求人们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需要的基本食品;从质量的角度,要求食物的营养全面、结构合理、卫生健康安全;从发展的角度,要求食物的获取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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