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资优教育是搞得非常有声有色的,有专门的资优教育季刊,也经常承接国际的资优教育研究会议等。在传统社会背景方面,台湾非常看重智力与才干,认为高质量的人才来自高质量的教育,并且其普通教育已经发展到相当程度,所以关注更多的是少数族群,而其教育非常强调因材施教,所以就发展起资优教育。
台湾的资优教育根源于对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视,资优教育政策的形成起始于1962年召开的第四次教育会议,会上提案发展资优儿童教育计划。第二年就由台北市阳明、福星两所国小试办两年的资优儿童教育,而正式订定资优教育目标、组织、师资等具体项目,予以有计划地实施,则开始于1973年起连续三阶段的国民中小学资赋优异教育实验,以及1983年起推动的高中数理科学习成就优异学生辅导实验计划。实验计划的依据是有关法案(尤其是《国民教育法》与《特殊教育推行办法》),并于1984年正式形成《特殊教育法》(1997年4月修订)。
尽管台湾地区的教育改革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对资优教育进行改革,但普通教育改革的政策导向对资优教育而言也是有很大意义的。比如解除对教育的不当管制正好为资优教育提供了宽松的实施环境,并为开放的课程设置、教师的以及学校的、自主性与创造性找到了可依之据,也给民间的资优教育纳入正轨带来了希望;比如发展适应性教育对于以发展英才、挖掘学生潜能为目的的资优教育来说更是提出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因势利导的要求,并为重视过程性评价与技巧找到了市场;比如扩大甄试保送与推荐的做法以及弹性分流与分化的措施保证了资优生升学渠道的畅通;等等。台湾地区当前资优教育由政府主导,为资优学生专门提供弹性的学习年限与升学通道,采用多元才能的概念,对学生予以客观的评价与鉴定;依学制分级,分类实施资优教育;以充实方案为主,辅以能力分组和加速措施,不鼓励成立资优学校;强调专业师资。
以下就台湾资优教育理念、目标、方案、鉴定、课程、师资及其他相关措施等的演变,逐一进行分析(吴武典,1994;郑美珍,1995)。
与教育事务有关的人士或机构建立网络;
制定评价指引及相关工具供教师及教育专业人员使用。
然而,由于资优教育的推行步伐及服务的扩大会受到各种资源的限制,尤其受到目前经济条件的影响,所以香港教育署的资优教育政策中规定如下资优教育推行方式:
第一,应在普通课程内渗入资优教育的三大元素,即高层次思维技巧、创造力和个人及社交能力,作为基础以培育所有学生的天赋及才能。
第二,所有学科均应提供丰富及延伸活动,包括扩大涵盖范围及深化内容,让教师可以在正规课堂内,采用不同的教学策略来教导高潜能学生,采用适当的课程或学习材料以配合学生的需要,是所有教师的基本职责。
第三,应在正规课堂以外增设课程,以确保能力相当的资优学生可以一同接受有系统的训练,让他们砥砺切磋,探索各方面的学问,深入钻研各门知识,合作完成工作。这类课程的性质相当广泛,可以是一般性的以至专门性的课题,如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等。
第四,虽然大部分资优学生的需要均可在主流学校内得到照顾,但也应为少数有其他特殊教育需要的资优学生提供服务。服务包括由教育心理学家为他们进行全面性评估,作特殊教育安排(例如提早读大学、参加良师计划等),提供辅导服务,以及为学校提供设计个别化学习计划方面的咨询服务等。
第五,建立机制以联系及动员各有关人士或机构,让大专院校及商界参与举办或赞助各项比赛、设立奖学金、推行良师计划,以及举行夏令营等活动。
第六,冯汉柱资优教育中心应视作一所多功能资源中心,为教师举办培训活动,推动资优教育学术交流、分享研究成果,为学校、教师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试验及发展资优课程和教材,链接各种资源,以及统筹与资优教育有关的活动。
香港资优教育的整个发展架构主要从对象学生的鉴别、师资的培训、课程和特别服务的发展几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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