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政治经济发展(1991-2011)》为《全球区域地缘政治丛书》的第二辑。《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政治经济发展(1991-2011)》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分别是:第一章“从加盟共和国走向独立”,主要介绍1985年至苏联解体前的戈尔巴乔夫政治改革,也是苏联解体和哈萨克斯坦独立进程的背景。正是这些改革让苏联失去执政核心,让各加盟共和国坐大,最终导致苏联解体。从1988年6月开始改革到1991年12月苏联解体的三年半时间里,苏联政治改革历程主要有5个阶段:一是1988年6月底召开的苏共第19次全国大会,决定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二是1989年3月苏联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一切政权转归“人民代表大会”。三是1990年3月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7月苏共第28次全国代表大会和12月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从国家和党务两个方面确认取消苏联共产党的领导权,实行多党制和总统直接领导下的内阁制。四是1991年“8·19”事件,导致“新联盟条约”构想失败,加盟共和国独立进程加速。五是1991年12月8日《别洛韦日协议》和12月21日《阿拉木图宣言》,加盟共和国决定用“独联体”取代苏联。苏联解体成为既成事实。在这个过程中,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于1990年10月25日通过《主权宣言》,1991年12月10日将国名更改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12月16日宣布独立,12月21日加入独联体。第二章“国家基本制度和发展战略”,主要介绍新独立的哈萨克斯坦如何在继承苏联遗产基础上设计和勾画发展蓝图,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建国战略)和“怎么建设”(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的“建国战略”是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完善和继续,是扬弃,而不是全盘否定或另起炉灶,比如巩固三权分立、强化总统制、加大私有化、发展市场经济等,这些做法在独立前的苏联后期便已开始。独立后初期,尽管总统和最高苏维埃(相当于议会)对三权分立和市场经济这两个基本原则毫无争议,但对“如何实现”却各执己见。因权力斗争,国家无法确定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995年解散最高苏维埃和通过新宪法后,总统制得到强化,形成了以纳扎尔巴耶夫为核心的领导体制,开始有条件提升经济和改善民生,国家发展战略集中体现于1997年国情咨文《2030年前战略》。第三章“独立后的总统、议会和政府关系”,主要介绍近20年来哈萨克斯坦的政治形势。总统和议会之间围绕宪法权力、选举、政府组成等展开角力,结果总统牢牢把握政权,坚持“先经济后政治”的发展方针。由于总统和议会间的权力划分主要反映在宪法上。由此,以宪法的制定与修改为中心,可以将哈独立20年的政治发展进程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独立后至1995年3月),总统与最高苏维埃争夺权力,最终总统大胜;第二阶段(1995年4月至1998年9月),新宪法确定总统制,总统权力得到加强;第三阶段(1998年10月至2005年11月),总统权力继续巩固,与议会关系比较和谐,社会稳定发展。第四阶段(2005年12月至今),总统地位空前巩固,工作重点是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效率、打击腐败和完善政党制度。第四章“独立后的公民社会发展”,主要介绍哈萨克斯坦的非政府组织、政党、民族和宗教发展现状。独立后,随着政治生活不断走向成熟,除继续巩固政治秩序以外,哈萨克斯坦还规范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调节社会关系,促进族际与宗教和谐。历史和实践证明,趋于复杂多元的现代国家需要多元化的治理方式,在政府、经济和社会治理结构中科学合理地实现权力分配。如果说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目的是解决国家在经济领域权力过度集中问题的话,那么发展公民社会就是要解决国家在社会领域的权力过度集中问题,形成与国家权力既有区别又能和谐共处的社会自治环境,由公民实现自我管理,通过公民的自主或互助解决一部分社会问题,将部分政府职能剥离给社会组织,从而减轻政府压力和负担;避免政府和政治事无巨细地覆盖公民全部生活,更好地保障公民自由;充分释放公民的志愿精神和自治精神,为国家发展寻找新动力。第五章“独立后的经济发展”、第六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第七章“私有化改革”和第八章“财政金融体制”,主要介绍哈萨克斯坦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改革和发展成绩。哈萨克斯坦始终把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作为国家的头等大事,不断探索符合国情的发展道路和模式,现已成为中亚和独联体地区有相当影响力的国家。独立后头5年,哈经济领域的主要工作是克服经济危机,待形势稳定后便着手落实《2030年前战略》,总目标是2030年前(独立40周年)跨人世界前50名最具竞争力国家行列。该战略的第一部分《2010年前战略》已经于2008年提前完成,第二部分《2020年前战略》从2010年起执行。如果说独立后的第一个20年里,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原材料生产和出口的话,那么接下来的第二个20年发展将主要依靠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通过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发展非资源领域、提高“哈萨克斯坦含量”等积极措施,争取可持续发展。第九章“独立后的对外关系发展”,主要介绍哈萨克斯坦在对外政治、经济与安全合作方面的政策与成就。独立后,哈萨克斯坦对外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政治方面,哈始终奉行“积极、实用、平衡”的方针原则,重视大国外交、周边外交、多边外交和能源外交,努力为国内改革、稳定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国际环境。经济方面,在积极发展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同时,哈非常重视区域一体化建设。目前已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成立“统一经济空间”,未来还要发展成“欧亚联盟”。安全方面,哈奉行“防御”原则,推进质量建军,依托地区性安全合作机制(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北约“和平伙伴关系”等),构建国家安全防御体系。哈对外政策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优先方向”,包括俄罗斯、中国、美国、欧盟、中亚及其他独联体国家。二是“发展伙伴关系”,包括日本、印度、南亚和东南亚国家、中东国家、拉美国家。三是“多边合作”,争取在重要国际机制中发挥作用,包括欧亚经济共同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突厥语国家元首会议、欧安组织、伊斯兰会议组织、亚信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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