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所引《诗》说乃出于《史记》,却将司马迁视为“汉儒”,可见他已明知司马迁《诗》说源出于三家《诗》。但他反对这种将《关雎》、《鹿呜》解为刺诗的做法,并自有一番论证,也算实事求是。又如《殷武》下云:
司马迁言:“宋襄公修仁行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之所以兴,,作《商颂》。”其说盖出于《韩诗》,近世学者因此诗
有“奋伐剂楚”,则以襄公伐楚之事当之,遂以韩婴之说为信。予考《商颂》五篇皆盛德之事,非宋之所宜有,且其诗有“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命于下国,封建厥福”,此类非复诸侯之事,无可疑者。襄公伐楚而败于泓,几以亡国,此宋之大耻,既非其所当颂:而《长发》之诗谓汤武王,苟诚襄公之颂,周有武王,岂复以命汤哉?⑩《商颂》究竟是商诗选是宋诗,历来便有争议。《毛诗》认为是商诗,见于《诗序》。三家《诗》却认为是宋诗,且是宋之大夫正考父所作。如裴驷《史记集解》云:“《韩诗·商颂章句》亦美襄公。”《后汉书·曹褒传》李贤注引《韩诗薛君章句》云:“正考父,孔子之先也,作《商颂》十二篇。”苏辙便据此判断《史记》之说出于《韩诗》。在这一问题上,他虽然不相信三家《诗》说,却并非因为佞信《诗序》,而是有自己的思考,并能从诗文中寻求线索,加以考订。这种态度显然也是审慎客观的。
从以上两处可见,苏辙之反对三家《诗》说,能对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处理办法。
2.如三家《诗》与《毛诗》并不矛盾,则引三家以证毛。
若三家《诗》与《毛诗》相同,便可相为左证,苏辙于此便颇为宽容,对三家《诗》也能有所认同。如《十月之交》下云:
《小雅》无厉王之诗,郑氏以为《十月之交》、《雨无正》、《小曼》、《小宛》
皆厉王之诗也,毛公作《诂训传》而迁其第,因改之耳。其言此诗所以非幽千者,曰师尹、阜父不得并政,褒姒、艳妻不得偕宠,番与郑桓不得同位,此其所挟为厉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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