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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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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磨镜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2269847
  • 作      者:
    张伟仁著
  • 出 版 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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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汉语法学文丛”刊布以中文作为原创表意工具,陈述中国法律思想的著作。内容覆盖法律哲学、比较法、法律史、宪政与国际法等领域,包括专著、文集和选辑。既有经典重刊,亦有回应当下生活的新作。期于沙聚跬积的劳心劳力中,凝练汉语法意,建设中国文明的法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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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伟仁,1935年出生于江苏吴县,幼从塾师诵习经史,14岁去台入中学、大学,获台湾大学法律学士、政治学硕士;后赴美就学,获美国南卫理大学比较法学硕士,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于台湾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矾分校、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康乃尔大学、纽约大学、法兰西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校任教。康乃尔大学及纽约大学曾分别授以“胡适讲座教授”、“环球法学讲座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并以其名设立奖学金,资助华文地区学者赴该院进修。除讲学外还在台北“中央研究院”从事法制史及法理学的研究工作。其主要著作有《清代法制研究》、《Tradi tional Chinese Legal Thought》等,现正撰写《Struggle for Justice in Late Imperial China》及《寻道》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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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汉语法学文丛·磨镜:法学教育论文集》为著名法学家张伟仁先生有关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的文集。著者研习、教授法律五十余年,依据切身经历,对于中国法学教育的传统和将来作一番仔细的检讨,设计出一套比较妥善的法学教育方法,强调法律是许多社会规范的一种,学习法律的人一定要先认识其他规范与法律的异同和关系,然后去探究法之“精义”和社会的理想,并且检讨法律和法制的理论以及实践是否能促成此理想的实现。著者殷切希望,学法之人应该先取得相当深度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并且要树立对知识的忠诚,不为潮流所驱而独立思考;更要培养“法士”的德性,不被权所屈,不受利所诱,而扶弱挫强,为公平正义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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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待人与律己可以说是一体的两面。律己工夫做不好,必定不能好好待人,当然更不能做一个好的司法者。因此本文又将探究汪辉祖如何律己,特别要看看他作一个司法者是怎样要求自己的。
    在研析了汪辉祖的理讼、治事、待人、律己各项作为,以及他对法律和司法的观念之后,接着要探究在这些作为和观念之上,是否还有一套更高的哲理,可以说明他为什么这么想,这么做--人生在世,渺渺一身,忽忽数纪,熙熙攘攘,所为何来?换句话说,人的生命和生活.究竟有什么意义?应该有什么目的?如果再问得细一点,所谓是非善恶,其差异何在?所谓赏罚劝惩,其功效如何?善者是否必定得赏?恶者是否必定受罚?如果未必,人是否还须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社会是否还有规范可言?如果对于这个大问题,以及它所衍生的许多小问题,没有一套合理的、自相融合的答案,一个人的行为就可能变动无常,没有原则可言,因而也不值得作为研究的对象。
    当然,一般人未必都能回答这些问题,许多人甚至不能清楚地认识它们的意义。只有一些思想家,才去深入地探索;多数人只是有意无意地接受了他们思虑所得的一鳞半爪而已。汪辉祖是一个博学深思的人,他有没有一套哲理,可以一贯地指导自己的言行和思想?如果有,其内容如何?一定要了解了这一点,才能充分了解他言行的所以然,才能对他取得一个完整的认识。
    要了解一个人的哲理是很不容易的,除非他自己曾经做过详细的解释,否则别人只能就其言行试为揣摩。所以本文将此一工作放在最后去做,希望在充分地分析归纳了汪辉祖的具体言行和一些此较显著的观念之后,可以做出此较正确的推测。
    做了以上几步工作,希望能为这一位生有良幕之名,死人循吏之传的清代司法者勾划出了一个比较明晰的形象。但是为什么要花工夫去探究他?固然,一个时代的法制良窳与当时的司法者有密切的关系,但是他在当时不过是一个幕友和知县,在清代法制里占有什么地位?提出了什么贡献?发生了什么影响?更现实的是,他的时代距今已经二百多年,他的作为和思想对于今日的法制,又有什么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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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清代的法学教育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清代正规教育概述
第三节 清代法学教育概述
第四节 清代幕友的法学教育
第五节 结语

第二章 良幕循吏汪辉祖--一个法制工作者的典范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生平
第三节 理讼
第四节 治事
第五节 待人
第六节 律己
第七节 哲理
第八节 结语

第三章 清季地方司法--陈天锡先生访问记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陈天锡先生的生平
第三节 访问所得记要--清代末年的地方政府司法工作
第四节 结语
第五节 附录

第四章 传统观念与现行法制--“为什么要学中国法制史?”一解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传统观念里的法律与其他规范
第三节 传统观念里的立法者和法律的主要功能
第四节 传统观念里的司法者和司法制度
第五节 传统观念和社会行为
第六节 对传统观念、态度和行为的检讨
第七节 结语

第五章 学习法律的一些问题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个人的经验
第三节 什么是“法”?
第四节 怎样学习法律
第五节 结语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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