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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张力问题研究:以美国为参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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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33266
  • 作      者:
    蒋志如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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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蒋志如,四川金堂人。1999-2003年,在兰州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起为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师从左卫民教授,2011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起在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主讲刑事诉讼法学。长期关注刑事诉讼、法学教育等领域,并在《清华法学》、《社会科学研究》、《二十一世纪》、《香港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CSSCI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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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张力问题研究:以美国为参照的思考》旨在从法律职业需求的角度探求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缺陷,并以美国法学教育作为对照铺陈从教育到司法,再到法学研究的螺旋上升的可能互动历程。
    这一比较研究不是简单的罗列相同点和不同点,而是以普通法教育的思维方式为脉络,展示中国法学教育在培养律师(包括检察官)、法官、法学者的专业知识方面存在的根本缺陷,进而揭示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失败。再辅之美国法学教育的历史、当下运行体制及其承载的功能的对照,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得到进一步展示,同时这一对照也表明了本书对突破中国当下法学教育窘境的可能路径。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张力问题研究:以美国为参照的思考》的另一个特点,一方面,不断地提出问题:第一章在于从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本身揭示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缺陷,第二章则从法律职业所需的角度解释中国法学教育很难提供这些知识,第三章以美国为参照则进一步反照中国法学教育的脆弱。简而言之,前三章从三个方面提出中国法学教育的基本问题,即无法为未来的法律人提供达到基本要求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
    另一方面,又不断解决问题。在每一章,基于中国问题意识,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过程中,却又潜伏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可能路径,在第四章则对本书的基本问题作了一个最后的、相对完整的、中国语境下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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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五、结语
    具体到中国语境,我们会发现另外一种现象:
    在中国的法学教育中,我们把道德教育放在一切之上,无论哪种层次的法学教育都是将道德放在第一位,职业技能就只能处于次而下之的地位,虽然有些时候它仅仅具有宣示意义而已。但是,如果从实际的课程安排看,①具有道德说教意味的课程一般放在重要法律专业之前学习,主要在前二年完成,而如果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即主要学习在前三年,大四又几乎没有什么课学习②的语境下,这时恰好处在学生的主要、重要学习阶段。可见,这些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重要性。简而言之,道德教育如果不比法律专业技能更重要的话,至少也是同等重要。
    当法学教育承担如此繁重的基本功能时,在有限(4年学制)的时间内,怎么可能都达到?反而可能出现的现象是,当我们务“虚”之时,“虚”之道德没有学好,而且当学习专业技能时,法律专业技能也没有学好;将这些法科学生培养成了“四不像”的人才,只不过,其中有些人运气比较好,倒成为了法律人才(这其实也不确切,因为法律人才的标准具体怎么确定,争议也很大,特别是在中国语境如是),另外一些人就只好成为不是人才的人才从而进入其他或者相关行业。③那么法科学生从法学院学习到什么呢?一知半解甚至是错误见解的法律知识,对道德的认识也不到位(有的只是口号,而且主要是针对别人而不是自己),而且传统的不良习气(根据主要关系,而非专业技能从事法律事务)①却始终未能退掉,那么本部分在开头所言的“讼师”、“讼棍”形象并未消失,也未减少的情况也就可以理解了!
    因此,在最后的总结,亦即从美国法学院教育应该学习的一些基本经验,可以这样表达,即,
    首先,必须将法律职业教育、专业技能教育放在首位,把道德放在次之的地位,而不是相反。其次,在法律专业技能教育中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法科学生接受道德、职业道德的熏陶,并形成社会需要的法律职业道德。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在法学院我们能够学到的主要是法律技能,而非其他。只有在专业技能得到提高,并被运用于具体的司法实践时,方能真正形成符合中国语境的法律职业道德,否则一切都只是口号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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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与研究方法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学教育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中国法学教育当下的困境
二、法学教育处于尴尬境地的原因剖析与论证(一)
三、法学教育处于尴尬境地的原因剖析与论证(二)
四、既然制度已然被虚置,为什么我们还乐此不疲?
五、中国法学教育何处去?
第二节 如何研究中国法学教育:一个方法论的分析
一、导论:方法与理论的问题
二、现有的研究框架概述
三、对现有研究框架的评析
四、笔者的思考:从司法改革视角分析中国法学教育
第三节 问题的另外一种提出方式:如何研究中国的司法改革?——从法学教育的视角研究
一、导论:司法改革的困境
二、现有的关于司法改革的研究框架
三、对现有研究框架的评析
四、本书的主张:从(普通法)法学教育的视角出发
五、结语与开始
附录(一):法律教育中的人、事与史——读王健的《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
一、法学教育中的“人”
二、法学教育中的“事”
三、中国近代法律教育史:流动的思想
四、作为开始的结语
附录(二):浅析方流芳的法学教育思想
一、为什么研究方流芳法学教育思想?
二、方流芳的法学教育思想
三、方法论思考:如何研究法学教育?
四、结语
附录(三):浅析苏力法学教育思想
一、提出问题
二、从“历史事实”中体察法学教育问题
三、从法学教育外部审视中国法学教育
四、对苏力法学教育思想的初步评论
五、中国语境关于法学教育的再思考
六、结语
附录(四):浅谈何美欢法学教育思想
一、为什么研究何美欢
二、《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告诉我们什么?
三、潜伏的前提与研究路径
四、结语:值得继续思考的地方
附录(五):中国法学教育的双输?!
……
第二章 法律共同体需要什么知识?
第三章 美国法学教育体制概述
第四章 对策与结论:试问中国法学院何处去?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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