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社会问题丛生,社会价值观念的变迁以及西方女性主义思潮的传播,这些都是我国女性在改革开放后需要感受、面对和经历的事实。这些事实都可能改变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性别发展。
国家的治理方式发生改变后,我国女性更多地依靠市场和文化的逻辑进入社会。女性获得了更富足的社会资源、更大的生活领地、更多元的选择空间。同时,遵循效率和强者逻辑的市场机制使女性在社会资源和机会的获得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社会的现代性发展让女性有更强的社会成就动机和个人主义价值观念,但传统文化对女性家庭价值的张扬使越来越多的女性处在社会事业与家庭责任的矛盾之中。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给女性的身体造成了冲击,给女性的精神带来了压力,同时又把女性从漫长的生儿育女重负之中解放出来,改变了女性传统的生命周期。对外开放给我国社会带来了西方女性主义,让我国的女性(也包括男性)对既成的性别秩序有更理性的解构能力、更成熟的批判能力和更强烈的性别意识。改革开放后,性别意识逐渐苏醒的我国女性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体验着前所未有的角色冲突与紧张,也面临着新的困难和无奈。
国家治理方式的改变减少了对经济社会生活的直接干预,引入市场机制,恢复市民社会的属性.但是性别平等与女性发展一直都是国家公共政策的一个着力点。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同志代表我国政府向全世界郑重宣告,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既是对我国政府关于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政策的高度概括,又是对国际社会的社会性别主流化战略的积极呼应和认真承诺(谭琳、蒋永萍,2006:3)。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以后至今的十几年时间里,与性别平等的相关国际准则、国际承诺、国际框架、国际指标等不断地在我国的男女性别间贯彻和实施,一些涉及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公共政策不断地颁布和执行,一些旨在加强性别发展与赋权女性的社会行动不断地开展。这对我国的性别平等与女性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性别平等基本国策从缺少社会认知,到逐步深入人心,并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具体政策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在促进我国性别平等的社会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可以说,这是我国妇女解放的第三次浪潮。
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女性的解放事业由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名义逐渐向以女性解放的名义回归,由妇女被解放向妇女自我解放换位,由追求单方面的女性解放向追求双方面的性别平等发展。社会性别已经成为普通大众观察和体验社会现象的流行的视角和立场。社会性别更是众多研究者解释和理解我国社会事实与社会政策的有力分析范式。性别平等被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也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普通大众的普遍价值诉求和政治宣称。可以说,与性别平等相关的法制规范、公共政策、社会行动、价值理念等已经构成了当前我国社会中又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事实。
二、生育独生子女与性别关系
20世纪80年代我国刚推行普遍、强力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久,一些西方学者就敏感地把我国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性别关系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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