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文明建设内涵不断丰富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国也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发展时期。伴随改革开放的进行,精神文明建设任务逐渐凸显。1979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概念。会议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981年,党的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该决议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强调并进一步确认“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并把它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十条基本结论之一。此后,全国上下开展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探索。1981年全国总工会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向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发出倡议: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次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宣部《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指出,“‘五讲四美’活动是目前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决定从当年起,把每年3月确定为“全民文明礼貌月”。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及其思想有了进一步发展。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进一步强调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在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战略方针。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同年6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福建三明市召开会议,总结大中城市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情况,推广三明市建设新型文明城市的经验,从此,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展开。1989年,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认真纠正过去一个时期内曾经出现的“一手硬、一手软”的失误,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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