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穆王远征与作赎刑
昭王是康王的儿子,曾亲自领兵南征剂楚,前后用兵三年(第十六年到十九年),铜器铭文裹留下一些记载。回军时渡汉水死在水中,大约是受了敌人的暗算。(《帝王世纪》:“昭王德襄,南征,济于汉,船人恶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周人讳之。”)
昭王子穆王嗣位,更大举征伐四夷。他曾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这当是图腾或族名)。穆王得八骏马,使造父御之,周行天下,据说“穆王北征流沙千里,积羽千里”,往西曾到过崑仑山西王母国。(大约是祁连山一带的一位女酋长。)有《穆天子传》一书是战国人作的,记穆王游行之事虽未必都可信,却可见古代交通路线。
穆王晚年想出剥削的新法,叫做赎刑。古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法是统治阶级压迫庶人的工具。刑法有五种:墨刑(用JJ刻面涂墨)一千条,劓刑(割鼻)一千条,刖刑(割脚)五百条,官刑(男子割生殖器,女子禁闭官中当奴隶)三百条,大辟刑(斩头)二百条。总共三千条。那时候狱官贪赃枉法,贿赂公行,穆王要化私为公,定出赎罪条例。墨刑铜六百两,劓刑一千二百两,刖刑三千两,宫刑三千六百两,斩刑六千两,这完全用严刑欺诈财物,因为真有罪的不许赎,许赎的止限于疑狱。任何人都可被疑,也就是任何人都可受罚,从这里看出当时庶人私有财产是相当发达了。庶人阶级分化为穷富两个阶层,富人受罚,穷人受刑。农民是不容易致富的,致富的主要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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