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情节
在一出戏中,人物是主体。但主体的戏剧活动,必然要构成一种“情节”。没有“情节”,就等于没有任何事情作为内容。没有内容就构不成戏剧。
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戏剧”,都是要把一件事、一个情节表现给观众。不是一件事情,没有一个情节,就构不成“戏剧”。
中国戏曲的单元称为“韵”,简化为“出”,“出”即“成本大套”的戏,可以连日接演,亦称连台本戏。北宋时期,杂剧已有可连演数日的剧目;元末南戏有四十二出的《琵琶记》;明代传奇有四十五出的《浣纱记》,五十二出的《宝剑记》,四十一出的《鸣凤记》和五十五出的《牡丹亭》等等;清代有以擅长演出整本大戏的三庆班,宫廷也编制了许多昆、弋大戏,如《升平宝筏》(《西游记》)、《鼎峙春秋》(《三国志》)、《忠义璇图》(《水浒传》)等。连台本戏的情节连贯,通俗易懂,文武兼备,排场热闹,深受观众欢迎。
在“出”中的一个小节叫“折”或“折子”。有时一个“折子”也能作为一个“单元”。但这种“单元”必须有一定的独立性,必须能够比较完整的给人_件“事”或一个“情节”。即使是一个“片断”,也需有_定的完整性与独立性。
要达到这一要求,必须把一个事件凝聚起来,无论情节、时间、人物、地点……都必须浓缩在一出或一折戏里,时间必须集中到_定的长短界限之中,如一两个小时或一两刻钟之内,并且要完成在-定的情节之内。因为在一个舞台上,不能像小说那样,笔尖一转便是,必须在舞台上有它展示的空间。
故事情节的起承转合,都有必然的规律。规律是理性的原则,任何事隋都会是走着同一的过程,而具体到个别事体上,又必然有着明显的不同。不同而和是规律,和而不同也是客观的必然。事情集中到具体时,很可能五花八门、千差万殊。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文学艺术的描画中,便有了丰富的渲染条件,便有了情节的波澜壮阔,便有了好看的戏剧内容。也正因为如此,一出戏有一出戏的特点,而不致千篇一律。“唐三千,宋八百”,说明我们的文化宝库中有着丰富的戏剧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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