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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文化与社会转型:理论框架和中国语境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9513635
  • 作      者:
    曹天予,钟雪萍,廖可斌主编
  • 出 版 社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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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与社会转型:理论框架和中国语境》是一个多年项目的成果,旨在探讨如何根据当代中国急剧的社会变动,特别是近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的经验事实,从理论的角度认识文化与社会转型间的关系,转型的性质和动力,特别是实现转型的机制和未来走向,足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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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曹天予  英国剑桥大学博士,现任教于美国波士顿大学哲学系。近年来主要关心全球化过程中经济转型、制度变迁及与此有关的各种概念问题,编有《现代化、全球化与中国道路》(2003)、《劳动产权与中国模式》和《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等书。
    钟雪萍  美国爱荷华大学比较文学系博士,现为美国塔夫茨大学德俄亚语言文学系教授。著有Masculinity Besieged和Mainstream Culture Refocused,与人合编Some of Us、《越界的挑战》、《美国大学课堂里的中国》等。
    廖可斌  杭州大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与文化。曾出版《明代文学复古运动研究》、《复古派与明代文学思潮》(上下)、《诗稗麟爪》、《明史随笔》等著作,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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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文化与社会转型:理论框架和中国语境》作为“文化与社会转型”课题的研究成果,收录相关论文十六篇,融汇了各位大家的智慧,对三十年来文学、文化、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和探讨,分析了转型期面临的来自国际国内的主要挑战,提出了诸多切中肯綮的看法,并积极发表“寻路”见解,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社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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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本论文集是一个总题为“文化与社会转型”的多年项目的又一成果,旨在探讨如何根据当代中国急剧的社会变动,特别是近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的经验事实,从理论的角度认识文化与社会转型间的关系,转型的性质和动力,特别是实现转型的机制和未来走向。
    从经验事实的角度出发,对于三十年来中国社会的急剧变动,可以作不同的概括。不少人把它概括成指令经济到市场经济、封闭到开放、空想到务实、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也有人把它概括成理想主义到享乐主义、集体本位到个人本位的蜕变。不管怎么概括,一致公认的事实是,三十年来大变动的起点是对“文化大革命”的否定。
    “文革”十分复杂,然而,由于错误估计形势、夸大敌情,在掌握政权的情况下,对大量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党内政策分歧和社会上的思想意识问题,不是在尊重人权民权的基础上,按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程序,通过协商讨论来解决,而是持续地大范围地动用群众暴力和国家暴力,用对敌斗争的方式来处理,以致伤人太多,使一个本来合理的富有洞见的政治纲领,失去了群众的支持,失去了合法性。“文革”动乱,作为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最极端形式,其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和对社会各阶层的全面伤害,使得“政治运动”这一维持原有权力体制最为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失去了人心,丧失了政治合法性,彻底垮了台。粉碎“四人帮”、结束“文革”,得到全民拥护,说明人心思变,要从政治运动中摆脱出来,重组社会生活。这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但到底怎么变、变化的社会内容应当是什么,却主要取决于政治动员和领导权形成过程中的政治较量和话语斗争,不存在宿命的必然。
    改革过程中的政治较量和话语斗争直接表现在改革的方向上。在讨论社会类型时,人们往往专注于建构社会主导结构的决定性的社会力量(精英党或市场力量),而把文化仅仅看作是表达性的伴随现象。在观察社会转型时,人们往往专注于推动社会变革的社会力量(工农,知识分子,官僚集团,或者财富阶层)。可是实际上,任何社会力量,没有文化提供的意义结构做中介,就不可能把自己动员和组织起来,不可能使自己的期望、理想和纲领得到确切的表述,因而也就不可能发挥创造时代、转变社会的历史功能。任何社会转型,没有大多数人(人民)的参与,不可能成功。可是人民中不同人群的要求和期望不可能相同。民主革命时的农民要土地,党要执政,资本家要发财。“文革”时的造反派,“文革”后的改革派,或当前的自由派、反思派内部,都有不同的要求和期望。没有一种文化上的整合和表述,把种种异质的要求和期望纳入一种表面上同质的纲领(如社会主义或现代化),形成一种霸权话语,就不可能动员群众,形成大多数,实现社会转型。这里,文化表述,实际上是取得社会领导权和政治领导权的前提。缺少这个前提,转型不可能实现;要理解转型,就必须专注于主导话语的形成和演变。
    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中的主导话语形成于对外开放以后的话语导向中。在国际霸权话语(基于人性自私和个人本位的伦理—政治领域中的保守派自由主义,经济领域中的新自由主义或市场原教旨主义[所谓“别无选择”],文化领域中的消费享乐主义)的支持下,通过“计划经济行不通”、“国企低效”等历史判断,通过对人权、理性、效率、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全球化、发展主义、消费主义等概念的垄断解读和反复灌输,对集体主义、阶级斗争、平等、解放、民族主义、社会主义等概念的禁用、压制或曲解,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建立起了一个以“现代化”为核心、以全球接轨为取向的新的话语导向。在这个话语的引导下,中国被迅速地纳入世界体系,产生了社会转型过程中一系列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意识形态斗争。
    ——《前言》
    “底层文学”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文艺界总体转向在文学界的一种反映,重视“底层”在其他艺术领域也有表现:在电影界,伴随着“新纪录运动”的展开,以及第六代导演的转型,也拍摄出了一些反映现实生活和民生疾苦的影片,如王兵的《铁西区》、杜海滨的《铁路沿线》等纪录片,贾樟柯的《三峡好人》、李杨的《盲井》等故事片;在戏剧领域,黄纪苏的《切·格瓦拉》和《我们走在大路上》突破了小剧场的局限,在文艺界和思想界引起了巨大的争论与反响;在电视剧领域,《民工》热播,《星火》甚至创造了中央电视台近十年来最高的收视率,达到了12.9%;而在流行音乐界,也出现了“打工青年艺术团”的音乐实践。对“底层”的关注是一个综合性的文艺现象,已构成了一种文艺思潮,值得我们关注,并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底层文学”的出现,首先与中国现实的变化密切相关。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为中国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但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贫富分化、贪污腐败等等,孙立平教授指出改革的基本共识已破裂,改革的动力机制已被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乃至某些人的个人利益所扭曲。因而要重建“改革”的共识,需要凝聚普通人的认同与支持,从“三农问题”的提出,到“郎咸平旋风”刮起,都在提醒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改革:是要依靠少数“精英”还是要依靠大多数底层民众?是要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接轨”还是要贴近中国现实?是要走一条依附性的道路,还是要一个独立、自主的中国?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与回答,体现在现实政策的变化与调整中,而这则为“底层文学”的出现与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在思想界,从1998年“新左派”与“自由主义”论争以来,在中国应走什么道路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论,近两年以“国学热”为标志,文化上的“保守主义”也风起云涌。这些争论与文化现象,丰富了我们对中国社会的理解。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究竟如何对待占中国绝大多数的“底层”,是把他们作为社会发展中的“包袱”甩掉,或者只当作“滴漏效应”的受益者,还是将之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保守主义”如果仍坚持封建式的等级秩序,仍只停留在“复古”的臆想中,那么必定在现代社会中无所作为;“自由主义”现在几乎构成了知识界的“常识”与无意识,但他们所代表的只是特定阶级的利益,他们所追求的“自由”与“民主”因而值得反思;而对于“新左派”来说,如何总结历史上的经验与教训,如何将新的理论资源与中国现实结合起来,是他们面临的问题,但他们将自己的思考与“底层”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则是值得肯定的方向。
    具体到文学上,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纯文学”就逐渐占据了文学界的主流,这一潮流的特征主要有:注重形式、技巧、叙述的探索与创新;回避对社会现实的直接描绘,而注重表达个人抽象的情绪与感受;注重对西方现代主义及最新“潮流”的模仿与学习。这一思潮对反拨此前文学的弊端具有历史性作用,对文学作品整体艺术性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一思潮发展到后来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结果形式探索只成为了一种貌似先锋的姿态,向西方学习也成了一种盲目的崇拜。2001年,文学界开始“反思纯文学”,希望文学能够在注重艺术性的同时,重新建立与现实世界的联系,在中国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纯文学”的反思,是文学研究、理论界至今方兴未艾的话题,而“底层文学”的兴起,则是创作界反思“纯文学”的具体表现,也是其合乎逻辑的展开。
    新世纪以来,最好的作品都是关于底层的,“底层文学”不仅创造出了优秀的作品,而且其代表性作家都形成了不同的艺术风格,代表了中国文学的杰出成就,不仅在艺术层面,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同时“底层文学”也在不断丰富,如果说早期更多的是“问题小说”,那么近两年已突破了这一模式。现在有两个倾向值得注意:一个是不少作家不仅关注底层所遇到的社会问题,也开始关注底层人的心灵世界与精神处境,这是一种深化,涌现出了一些优秀的作品;另一个是有作家开始以底层为题材创作长篇小说,以前引起关注的“底层文学”都是中短篇,长篇的出现说明作家不单是关注某一社会问题,而力图在总体上呈现对底层、社会、时代的看法,这同样可以看作是“底层文学”不断深化的一个表现。
    ——《底层文学:理论与实践(2004—2009)》
    在过去三十多年的改革当中,中国政府日益注重法律的作用。政府认为法律是市场经济的保障,然而事实上,中国的经济改革和法律发展的状况并不是这种看法的一个好例子。换句话说,法律在中国的经济改革中,并未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或者说并不像有些学者和官员所相信的那么重要。大家都知道,中国的经济改革中的很多环节大多是发端于民间,经过数年实践,得到了政府的认可,政府随即会制定政策,将这种实践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广,等到时机成熟时则制定相应法律。然而,法律制定后,并不一定能得到很好的执行,而社会实践却在不断发生变化。当新的情况出现后,政府又会颁布新的政策,并修改相应的法律,如此这般循环往复。在这个过程中,真正起作用的是政策,而不是法律。当然,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处在过渡时期的社会,随时都在发生变化,需要灵活对待。政策在这方面要远比法律奏效。
    1978年以来,中国的法律制度包括司法制度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1978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1万件,而2008年仅1月至8月就受理案件660万件。改革开放之初,全国共有6万多法官,到2007年全国已经有19万法官。法官制服取下了大盖帽、肩章换上了法袍。远程立案、视频审案等高科技的手段使审判效率得到了提高。同时国家还成立了海事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等专门法院,促进了相应审判业务工作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1999年、2005年以及2009年颁布了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国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一变化过程中,法院的角色也经历了转变。对这一时期学术话语及意识形态与制度转变之间关系的观察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启示与参考。
    这一时期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学术话语先于官方意识形态,政府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第二阶段,官方意识形态开始拥抱学术话语;第三阶段是学术话语和意识形态的蜜月期;而在第四阶段则是意识形态抛弃学术话语。以下简单加以叙述:
    第一阶段(1978—1988),这一阶段是中国法院机构重建、扩建和充实法院岗位的阶段。法院的主要任务是以刑事审判为主,兼顾民事审判。由于国家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法院的工作基本上有了标准可循。这一时期,学术话语颇为活跃,法律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无产阶级意志体现的观点受到了空前的挑战。法学研究呈现出多元性,权利本位、私法文化等法律话语也被引进入中国法学界。尤其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展的“人治”与“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大讨论中,现代法学理论的基本精神已经初见端倪。此后随着法理学研究的深入,法律学术话语进一步得到丰富,法学研究的内容不断更新发展。
    不过在这一时期,官方意识形态还是相对保守,主流的意识形态仍然没有放弃“文革”前后所倡导的法律是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观点。比如,1979年10月13日,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人在《实现四化一定要有一个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讲话中指出:“公、检、法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武器,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根本任务是打击敌人、保护人民。”1986年3月2日,这位领导人在《在全国政法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政法队伍是掌握刀把子的,有权依法抓人、起诉、判刑以及杀人,权力好大啊!党、国家和人民给了我们这样大的权力,这样光荣艰巨的任务,我们就要对得起党、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首先要有党性,高度的党性、纯洁的党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性,决不能有亲有疏,把个人关系看得比原则还重要。政法队伍在政治上一定要纯洁,决不能把那些害群之马、乌七八糟的人弄进来。”
    但是就制度层面的变化而言,已经可以看到,学术话语开始产生重要的作用。一些著名学者被政府邀请参加制定法律,并给政府领导授课。这些学者虽然言词会比较谨慎,但不时也会表达出一些新的看法,对领导干部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第二阶段(1988—1992),这一阶段,由于中国的进一步开放和经济改革的深化,法律被看成是建设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从而得到了官方的大力支持。主流的官方意识形态对法律的作用由强调刑事打击向强调刑事、民事、经济并重的方向发展。法院的功能也日趋复杂。在这个阶段,新的法院职能部门,诸如经济、行政、执行庭、人民法庭等逐步建立,使法院的工作进入了健康发展的阶段。
    学术话语在这一阶段充当了催化剂的作用,法律作为专政工具的形象已经基本上被否定。官方彻底拥抱了学术话语,因而给学术话语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然而官方的这种拥抱并不是因为学术话语提倡的内容与其意识形态相符合,或者说官方的认识和学术话语达到了一致,而是因为官方所执行的经济改革政策需要为人们广泛接受。学术话语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最好的载体。
    第三阶段(1992—2002),这一阶段法院工作以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建设现代法院所需要的制度、硬件及方法。由于学术话语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司法机关的很多领导诸如法院的院长、大法官、检察长等相继撰文提倡和论证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原则,包括司法独立、审判独立等等。这一时期,主要从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开始,该次大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要任务。在此动力的作用下,中国的立法和执法监督以及司法工作都进一步得到了重视和发展。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又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学术话语也有了新的契机和理论热点。依法治国、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等问题成为了理论研究的热点,为学术话语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治上的支持。司法独立、违宪审查权等现代司法制度的核心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法学界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人利益群体。这段时间可以称为学术话语和意识形态相结合的初始阶段。
    第四阶段(2002—2008),这一阶段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化,以规范司法及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要目标,提倡培养高素质法官,高门槛准入,有序管理法院业务工作,注重规范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关系。这一时期,法官职业化建设成为学术话语的热点。不少学者、法官、检察官及律师都纷纷著书立说,强调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中国司法制度发展的方向在于职业化和专业化,这也符合国际上法院发展的基本趋势。官方对法律职业化建设也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在最高法院的历次报告中法律职业化建设都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阶段可以看作是学术话语和意识形态相结合的蜜月期。
    2008年3月以来,法律改革的方向发生了重大的转移,法院的管理层开始强调对司法的外部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直接领导以及政治行政对法院的监督。这些做法在2009年6月颁布的《第五个改革纲要》中得到了确认。全国上下各级法院开始提倡司法为民,有的法院重新回到马锡五的审判方式,主张在田间地头就地解决纠纷。法院也由审判机关转变为调解机关。目前的做法能持续多久,现在尚难以判断。
    ——《社会转型中的学术话语、意识形态与制度的嬗变》
    18和19世纪欧洲的亚洲想象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很大影响,包括一些并无根据的偏见。马克思在早期给《纽约先驱论坛报》等的媒体文章中尤其关注超越了地理亚洲的“东方问题”,尽管他的主要兴趣一直是资本主义而不是所谓前资本主义的“传统社会”。他当时提出了对殖民主义著名的道德与理性的“双重评价”: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在道义上无疑是一场罪行,但因为它由此而制造了“亚洲迄今唯一的一场社会革命”,在打破当地旧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意义上又是历史进步的工具。恩格斯有同样看法,认为当奴役斯拉夫人及东南欧和北非其他族群的德、法、西、美等民族“变成历史前进的主要工具”时,被奴役者在客观上就代表了反革命的力量。
    马克思理论建构的中心概念之一是亚细亚生产方式。它有两个主要指征:停滞和专制。这个概念的身后是在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家浪漫化遥远的中国和亚洲的插曲之外,整个欧洲政治哲学认识东方的传统。绝对平均的“普遍奴隶制”和为“东方专制主义”服务的“亚洲奴性”等,是西方话语中从孟德斯鸠到孔多塞,从黑格尔到马克思有关东方的惯用描写。但马克思为东方现象提供了更深入的结构性解释:没有土地私有及等级贵族制,从而缺少阶级分化“是理解亚洲社会停滞不变之谜的钥匙。……它与亚细亚国家基础的不断解体和更新形成如此鲜明的对照”——朝代尽管更替,“社会经济因素和结构却能保持不受政治天空风云变幻的干扰”。在《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一文手稿中,他强调的不是土地财产关系,而是手工业和农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村社,其中“包含了所有其自身再生产和剩余生产的条件”,从而对解体形成更顽固的抵抗:“亚洲形式必然成为最能延续并且延续最长久的形式”。如此看来,东方社会理论上的土地国有可能遮蔽了那里部落和村社的真实财产关系,它们可能是专制或支持专制的,但也可能取更民主的形式。
    虽然与印度及伊斯兰世界相比,中国不是亚细亚概念的主要标本,但她因设想中与前者相似的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或更准确地说缺少阶级分化)一直被归入同类。然而,在1850至1860年间,中国这个“活化石”般“腐朽的半文明”被英国肮脏的贩毒战争打开了大门,开始变化。马克思毫不犹豫地把中国对西方强制资本秩序的反抗与“欧洲人民的下次起义”联系起来。而“中国社会主义与欧洲社会主义的关系,就像中国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这具没有时间的僵尸”动起来了,“等我们的欧洲反动派下次去往亚洲,当他们终于到达中国的长城时……城墙上的标语也许是:中华共和国:自由、平等、博爱”!这是怎样的认识转变!想象如果马克思活着看到长征中的红军,或者新中国的实践,更该有多少感奋。后来列宁赶上“亚洲的觉醒”,看到“文明的欧洲”如何反动而“野蛮的亚洲”在“反革命的帝国主义西方与革命的民族主义东方之战”中怎样组成进步的力量。
    “亚细亚生产方式”在前苏东国家引起热烈的理论争鸣。中国的讨论则更多为直接的政治需要所推动:30年代的社会史大辩论事关中国革命的性质和方向;“文革”后的再辩论关乎改革的战略和目标。有个故事很说明问题:《马克思主义与第三世界》的意文原本和英文译本都默默无闻,但它1979年的中文翻译、出版和被停止发行却震动了中国知识界。书中对“官僚集体主义”的分析与亚细亚方式非常接近,被发现切中国内体制问题的要害。这些实例显示亚细亚方式概念在特定历史时机、为特定政治目的服务的描述性功能。尤其马克思对封闭的农业公社与专制国家两者之间逻辑关系的诊断,对当时的激进改革者有很大的吸引力。尤其反讽的,是马克思名下的亚细亚史观在当前中国反马克思主义史学中复活的迹象。这个陈旧概念的新价值被重新发现——它可以用来诋毁中国革命的历史合法性:据说中国历史上的主要社会矛盾从来不是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阶级斗争,而是专制国家与个体之间的对立。因此阶级分析是多余的,“封建主义”的标签是滥用,革命的农村动员乃至整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革命都是历史的错误。其实“封建主义”这个从日文翻译欧洲史学中借来的用词,在毛泽东和革命的宣传语言和“半封建,半殖民地”关系的特殊语境里,本来有着明白无误的涵义。无论古典的封建制度是否曾在中国发展,它都特指旧中国地主阶级对无地雇工和佃农、小自耕农之间的剥削压迫关系。只要不被纳入“前资本主义”(即暗含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前景)的欧洲社科和史学序列,就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完全可以接受的用法,也确实对制定中国革命纲领做出了贡献。这场争论,越过对“封建”正当的学术讨论,实质上是关于“阶级”的冲突:直接把握转轨现实的一个关键词却被“去政治”的改革话语压制而流失。新右翼的政治目标十分明确,即通过对中国现代史和当代社会基本矛盾的“亚细亚”式的重新表述,把公众引导到作为市场行为的承担者和私产所有者的个人与国家政权的对立,而不是劳动与资本、另类中国与资本主义全球霸权的对立。即使个人与国家矛盾的说法有一定道理,它仍无法解释两极分化和权钱交易的大背景,更掩盖了国家与资本联合的基本事实。
    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经验基础受到严重的抨击。就中国而言,大量历史和文献研究证实,那里的短途和长途贸易可能是前现代世界中最发达的。与之相应,私有土地以及“封建”式的土地贵族和等级关系曾广泛存在。马克思多少也注意到这一点,因此不以中国为范例。不同程度的商品经济或某种商业资本主义和地方自治的竞争格局,还推动了国家鞭长莫及之处大量的社会自组织活动。不过,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水利社会说”虽然在印度(以及奥斯曼和帝俄)并无根据,在中国历史记载中却能找到某些支持。只是由于历代北方前线的威胁,边防恐怕是更大规模的要求中央政府统筹指挥的财政和组织任务。这里应该指出,专制国家并非东方的特产。欧洲的国王们不光对内采取绝对主义统治,还大量使用战争包括对外殖民为皇室聚权敛财。事实上,众目睽睽之下,谁又能说改换了形式的超级“金融—军事国家”不是在继续主导着当代国际政治呢?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在世界历史中定位的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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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现代主义、现代性与个人主义
南帆
底层文学:理论与实践(2004——2009)
李云雷
文学作为话语和思想交锋
——社会转型中的文学与作家/批评家立场变迁
钟雪萍
鲁迅之“罪”、反启蒙与中国的现代性
——对刘小枫先生“基督神学”的批判
吕新雨
多元论与美好生活:试探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两项误解
钱永祥
重读《甲申三百年祭》
韩毓海
“毛主义”话语,历史的断裂和自由主义的复仇
胡德
20世纪90年代及其后中国的“转向权利”
柯瑞佳
中国大学文化转型:历史、现状及路径
廖可斌
社会转型中的学术话语、意识形态与制度的嬗变
——对当代中国法律话语与现实的反思
於兴中
民主:抒情诗与施工图
韩少功
人权、民权与社会运动
王斑
社会主义的危机以及克服危机的努力
蔡翔
重访后社会主义:反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阿里夫?德里克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在世界历史中定位的政治
林春
全球性萧条及全球性重组
罗伯特·卫德
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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